被执行人消极逃避“躲猫猫”吉首法院半夜拘留促履行

新湖南客户端11月20日讯(通讯员 赵杨 向坤)“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开展“提升年”攻坚活动,当晚9时,吉首法院以司法拘留为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孔某某从诉讼到执行阶段“躲猫猫”消极逃避法律责任,转变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先予支付了4000元维修款和缴纳了500元执行费。执行干警深夜执行既打击了被执行人藐视法律责任的嚣张气焰,同时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消极逃避“躲猫猫”吉首法院半夜拘留促履行

宣读拘留决定书

原来,申请执行人田某某与被执行人孔某某为上下楼邻居,2005年以来孔某某家中厕所因其改造装修不缮一直向下渗水,给田某某所在楼下房屋居住造成极大妨害,田某某曾多次找到孔某某,要求其加以修缮,但孔某某不以为然,规避责任,始终把责任推给开发商。田某某迫于无奈,来到法院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2019年6月28日,吉首法院经审理判决,孔某某于判决生效三日内维修其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文艺路州某某宿舍房屋的两个厕所致不渗水。

被执行人消极逃避“躲猫猫”吉首法院半夜拘留促履行

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孔某某到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田某某遂向吉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打电话及发短信通知孔某某,孔某某不管不顾;通过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孔某某对快递工作人员回复以跑出租车为由拒绝签收快递;到孔某某居住房屋门上张贴法律文书,孔某某将其撕掉。

执行干警采取多种方式,并多次上门寻找被执行人孔某某,均未见到其人和得到消息,法院遂将孔某某限制高消费。随后,半夜吉首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5人对孔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其正在家中。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孔某某将未到庭参加庭审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相关义务,以开发商态度恶劣和自己开出租车没有时间去理这些事情为由“躲猫猫”逃避和消极应对。面对孔某某无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执行干警当场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拘留第2天,孔某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书写悔过书,预先支付给申请人田某某4000元维修款和缴纳了500元执行费,并保证将继续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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