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監督系列虛假訴訟案,涉案金額1.6億元

浙江紹興:監督系列虛假訴訟案,涉案金額1.6億元

為了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分到更多的錢,公司董事長主動提供千萬元“借條”,找人與自己打官司,讓自己的公司背上鉅額債務。近日,因涉嫌虛假訴訟罪的阮某被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此前,由此涉及的三件虛假訴訟民事調解,經紹興市檢察院抗訴後,也被法院裁定予以撤銷。

2008年11月,阮某購買了杭州某置業公司40%的股權,併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09年至2012年期間,因該公司經營需要,阮某便通過自己名下的4家紡織企業,陸續借款給該公司4000餘萬元。

2011年11月,某建築公司以該公司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兩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訴訟案,法院判決要求該公司支付工程款共4000餘萬元及相應利息。另外,至2012年,該公司對外債務總計已達1億多元,公司名下的多套未出售商品房因多起民事糾紛均被法院查封,且公司賬戶裡已沒有流動資金。至此,阮某意識到自己名下4家紡織公司借給該公司的借款利息已經很難收回。

為了拿回這些錢,阮某利用自己擔任該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串通徐某、馬某、王某,偽造借款協議書,虛構借貸關係,從該公司現有資產中套取資金。為了讓“借款”更真實,他們通過多次循環轉賬的方式製造銀行流水記錄。

2012年8月,徐某等3人向法院起訴該公司,要求歸還借款,後又達成調解協議,確認該公司歸還3人借款共計6500餘萬元,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自借款之日起至實際還款日止的利息。後來,該公司未依約還款。

2018年2月,阮某授意徐某等人以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該公司破產清算。經法院召開債權人會議後,確認了該公司與徐某等3人之間的債務關係,且多年來的債務金額已高達1.6億元。

同年7月,某建築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該公司與徐某等人涉嫌虛假訴訟,導致其公司等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受到影響。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後,柯橋區檢察院及時通過信息通報制度獲悉案件線索,初步研判被舉報人所涉民事調解書存在虛假訴訟的可能,隨即深入開展調查。

柯橋區檢察院通過調閱原審案卷,對報案人提供的內容以及銀行流水資料進行溯源式分析研判,發現徐某等3人並不具備一次性出借上千萬資金的經濟實力。而且在涉案借條所寫借款日後一週內,3人銀行賬戶先後收到阮某所屬4家公司共計6500餘萬元的轉賬款,存在故意製造銀行流水、涉嫌虛假訴訟可能性較大。

針對涉案金額超過1.6億元、涉案人員較多、存在串供風險等實際情況,柯橋區檢察院成立由民事檢察、刑事檢察組成的檢察官聯合辦案組,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經過調查核實,該院認為,徐某等人與阮某惡意串通,虛構訴訟主體,虛構借貸事實,通過法院調解實現非法目的,存在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情形,應當由檢察機關依職權進行監督,於是,該院依法向紹興市檢察院提請抗訴。

紹興市檢察院收到該院的提請抗訴後,經檢察官聯合辦案組調查核實,先後向紹興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認為該案系阮某等通過偽造借條、人為製造銀行轉賬憑證手段惡意提起的虛假訴訟案件。原審法院未查明當事人以偽造的證據進行虛假訴訟的事實,據此作出的調解書應當予以撤銷。今年8月,紹興市中級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銷民事調解書。

近日,檢察機關依法對阮某等人以涉嫌虛假訴訟罪提起公訴。(檢察日報 範躍紅 胡妮娜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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