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立法保護晉江洛陽江 包括向金門供水水源地

今日泉州網11月20日訊 (記者 孫虹)福建泉州市20日舉行《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簡稱“兩江條例”)新聞發佈會,通報“兩江條例”立法背景和制度設計。據悉,這是泉州首部生態環境保護地方實體法規。

泉州立法保護晉江洛陽江 包括向金門供水水源地

資料圖為晉江龍湖水庫。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晉江、洛陽江是泉州市轄區內河流長度最長、流域面積最大的兩條獨立水系,也是當地生產、生活、生態用水的主要來源,流域面積達6000多平方公里,佔泉州地域面積的54%。其中,福建向金門地區供水水源就是來自晉江流域。

“不同於有些城市出現水汙染問題甚至飲用水危機後立法,我們在水質向好時制定‘兩江條例’,具有前瞻性和主動性。”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巍指出,流域水環境保護涉及面廣、相關上位法規定多,因此“兩江條例”重在把最基本、最主要的制度,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下來,不面面俱到,不做上位法的“縮小版”。

“兩江條例”共五章31條,規定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實行河(湖)長制,設立“區域河長、流域河長、區域河長辦、流域河長辦、河道專管員”五層管理架構。此外,條例還涵蓋了加強水土流失治理、推進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等多項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兩江條例”的實施惠及福建向金門供水的水源地,對水質要求提出了嚴格的標準。條例從保護源頭和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行為、保障取水和供水安全等方面入手,切實守護好民眾的“生命之源”。

據悉,《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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