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賴”拒不返還財物 法院依法拘傳並將拍賣其房產

本報訊 兩位老人離婚後,一方將對方安置房和補償款長期據為己有。執行法官勸說其履行返還義務,卻遭遇被執行人各種理由搪塞。近日,肥西法院依法拘傳這位已是古稀之年的“老賴”。

申請人程某某與被執行人郭某某都已是古稀老人。雙方因生活瑣事等感情不和而協議離婚。離婚後,程某某戶籍在郭某某名下一直未遷出。

此後,在肥西縣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程某某應獲得拆遷安置面積45㎡和房屋補償款17430元,相關權益落實在戶主郭某某名下,由郭某某領取並佔有。程某某將戶籍遷出時才得知上述權益被郭某某佔有,便通過村委會與郭某某進行協商,要求返還,但郭某某以沒有給付能力為由拒絕,以致成訟。

2016年11月,肥西法院判決郭某某返還程某某45平方米拆遷安置房屋、補償款,判決生效後,郭某某以政策變動等種種事由為藉口,遲遲不履行義務。加之雙方當事人年事較高,家人多方阻撓等因素,案件一直未能執行,變成“骨頭案”。

2019年年初,肥西法院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尋找郭某某督促其履行返還房屋及補償款的義務。郭某某以各種理由搪塞,抗拒執行。根據申請人家屬提供線索,執行法官查詢到郭某某已將程某某應享受的安置面積轉賣予他人。當時,郭某某名下還有其他拆遷房兩套。

11月18日,執行法官前往郭某某住處,遭到郭某某強烈對抗,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執行法官依法將郭某某拘傳到執行局,再次向其重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承辦法官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對郭某某現有安置房採取評估拍賣措施,保障申請人程某某的合法權益。

(朱宇 王昕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李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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