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失信、限高 迫使男子還款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縣人民法院在經多次拘傳被執行人張某,催促其還款無果後,果斷將被執行人張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從而迫使張某前來還款。

張某與王某因借款未按期償還引發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張某應償還申請執行人王某借款5萬元,然而張某仍然藐視法律,不把判決當回事,王某多次討要未果,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執行法官迅速通過總隊總司法網絡查控對張某的銀行存款進行查詢,然而毫無線索,經多次傳喚張某均拒不到庭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惡意逃避執行,執行員果斷將張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隨後便立即組織執行幹警前往張某住所地拘傳張某。到庭後,執行法官釋法明理,告知其逃避執行將面臨的後果和納入失信“黑名單”、限制高消費的影響。

最終,迫於執行壓力,張某主動履行2萬元現金,並就剩餘款項與申請執行人王某雙方達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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