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共唱一台戏”干群“同算一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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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美村党群服务中心。蔡沚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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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经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东林美村通过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项目并予以公开,在打造宜居宜乐宜业的新农村道路上又迈出一步。

这是澄海区村级党组织通过“四议两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的缩影。今年7月,澄海区出台“四议两公开”规范文件,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以及决策范围、执行程序、工作责任进行明确。

“四议两公开”的澄海实践背后,正是该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一盘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四议两公开”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做加法,为干部工作负担、思想负担做减法,成为了农村基层解决重大事务和问题的“金钥匙”。

●杨可 蔡沚彦 通讯员 阙志考

为“四议两公开”制定基层路线图

2004年,河南省邓州市率先提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抓程序,率先探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而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多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19年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何谓“四议两公开”?即是在村级重大事项上,必须按照村级党组织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且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

作为非中心城区,澄海区正努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打造汕头发展新增长极。对于澄海区来说,要破题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尤为重要。

为此,澄海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组成专题调研组,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案例分析、资料研究等方式,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现状,特别是村(社区)贯彻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个别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党组织自身组织建设较为落后。与此同时,“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参差不齐,环节缺失、党务村务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仍时有存在。

澄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天好认为,“四议两公开”是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村级各级组织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在基层规范执行“四议两公开”,就必须有可操作性的“路线图”。

针对这一情况,澄海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出台《澄海区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此有效推进民主决策规范化运行。

“三明确”细化“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并不是“死制度”——区情民情不同,孕育出的制度实践也不同。那么,澄海区如何因地制宜将“四议两公开”运用在基层治理中,使之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我们在调研中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才是‘村级重大事项’。”林天好说,澄海区各村经济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在标准上“一刀切”并不现实。

基于实际情况,澄海区对村(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及决策和项目资金安排的19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清单。对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进行区别规定,对集体经济收入大于20万元的,规定单项或合计1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对于小于20万元的,则调整为单项或合计5万元以上项目。

除了明确决策范围,《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执行程序。对照支部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四议两公开”程序的会前准备、会中事项、会后工作进行具体规定,保证决策公平公正公开。

工作责任也得到了明确——镇(街道)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将“四议两公开”的执行情况作为镇(街道)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和村(社区)书记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提出的重大事务决策,镇(街道)不得预支或支付相关费用,不得进行财务报支。

将镇(街道)一级党(工)委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捆绑”,正是澄海区在规定动作之余的自选动作。也就是说,当村级党组织进行村级重大事项的提议后,需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审核把关,经批准后才能提交“两委”会议进行商议。

在林天好看来,在决策程序上增加了镇(街道)党(工)委审核这一环节看似繁琐,实际上是将“四议两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位,“这对村干部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减负。”

党群合力推动科学决策有效治理

落地执行,是检验制度是否“接地气”的标尺。当澄海版的“四议两公开”在基层落地生根,不仅令基层治理迸发出新活力,更激发了基层发展的内生动力。

“建设上园休闲广场、建设村体育公园、村集体土地发包……”提起“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东林美村里的运用,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镇委副书记蔡颖如数家珍。

蔡颖细数的这些事项,在东林美村都经过了“四议两公开”的规范程序。“从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让党群‘共唱一台戏’、干群‘共算一本账’。”蔡颖说。

“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的信息资源,‘四议两公开’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蔡颖表示,“四议两公开”明确了决策的各个流程,尽管前期工作多了,但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决策一旦通过,项目便可得到高效推进。

会议记录有据可查,村级事项定期公开,各项责任清楚明确……如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在东林美村得到了有效执行——该村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了决策范围、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要求决策过程的各类原始资料按照“一事一档”整理,确保民主决策有章可循。而在党群服务中心外的党务村务公开栏上,也及时将所有村级事项信息进行了公示。

与此同时,镇级部门也在村级重大事项的审批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蔡颖举例说,村里有一块土地要改造为建设用地,当提议上报之后,镇级相关部门便会核查这片土地是否涵盖了农田保护区并给出指导,从源头上规避违规违法风险。

“事事规范,村干部做起事来也会更有底气。”东林美村党支部书记林锐清说。

如今,“四议两公开”逐渐成为成为澄海化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金钥匙”、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推进农村发展的“加速器”。党员、群众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积极性正被有效地调动起来,科学决策、有效治理的合力正在形成。

东林美村村民代表林沛辉说,每次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他都会按时到场。他说,“四议两公开”在村里的推行,规范了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各个项目得到了高效推进,干部们的精气神也不一样了。“大伙儿看得见成效,也就越来越支持村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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