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司機疲勞駕駛撞上路邊修理中貨車致人死亡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11月21日發佈“關於京哈高速公路臺安縣管段內死亡事故案情及安全行車提示的通報”。

該消息稱,2019年10月13日2時30分許,京哈高速公路臺安縣管段內瀋陽方向581km+380m處,吉林省舒蘭籍駕駛員李某駕駛吉CA500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追撞前方停放在應急車道內的遼寧省朝陽籍駕駛員李某駕駛的遼ABB52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造成遼ABB52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李某當場死亡,兩車及貨物燒燬的嚴重後果。

經調查,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吉CA500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人李某忽視瞭望,疲勞駕駛,侵入應急車道行駛,加之遼ABB529號車輛發生故障後停放在應急車道內檢修時,駕駛員李某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並未迅速報警。

通報中提醒,為避免類似交通事故的發生,汲取深刻教訓,交警部門提示廣大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需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依法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停放,例如:服務區、應急車道等。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警告標誌,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迅速報警。無法正常行駛的故障車輛,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拽、牽引。

二、機動車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20公里/小時,有限速低於120公里/小時限速標誌的,應當按照標誌標明的速度行駛,最低不得低於60公里/小時,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騎、軋車行道分道線或者在應急車道內通行。機動車駕駛員、乘車人應當系安全帶,不得在行車道或應急車道內隨意停車。

三、不得疲勞駕駛。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的,應當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行車時,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得隨意接聽、撥打電話,觀看視頻、吸菸、閒談等其它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北青報記者 付垚 實習記者 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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