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揽工程、强收管理费 宝鸡岐山法院公开审理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宝鸡新闻网讯 11月18日至19日,岐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某、刘某等9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一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

强揽工程、强收管理费 宝鸡岐山法院公开审理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西星村土地因开发建设被征用,为了承揽原属西星村土地上的项目建设工程,经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被告人王某提议,在村委会下设成立西星村项目建设保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后王某又草拟、组织制定《西星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将该办法有关内容以《合作意向书》《合作意向告知书》的形式向西星村区域内施工企业、单位发放。强揽西星村区域内的项目工程,或以提供“环境保障、服务管理”为由,强行收取在该村区域内参与施工人员或单位管理费,对不遵守《西星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未缴纳管理费的施工人员或单位,以干扰工程施工等方式迫使其缴纳管理费。

2012年1月起,被告人刘某接任该服务站站长一职,参与管理服务站相关事务。同月,因西星村区域内的部分项目工程承包人未按《西星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如期缴纳管理费,按照被告人王某的授意和安排,该服务站针对西星村区域内的项目工程施工方印发了《紧急通知》。同时,被告人刘某、王某、冯某等人通过和施工人员王某乙、刘某乙谈话,强行要求两人继续遵守服务站相关规定,并遵照规定按要求如数缴纳管理费。自2010年至2018年期间,该服务站以管理费的名义共违法收受在西星村区域内各施工人员、地材供应商等所交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

案件将择日宣判。(魏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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