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7起無證行醫案件被查處

2019年6月份以來,日照市市、區縣兩級衛生健康執法機構查處27起無證行醫案件,現向社會公示。


2019年9月18日,市衛生健康委執法人員對某村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徐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於2019年9月17日至18日擅自在某大藥房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徐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9月23日,市衛生健康委執法人員根據社會舉報,對某診所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惠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於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擅自在該診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惠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9月23日,市衛生健康委執法人員根據社會舉報,對某村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王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於2019年9月13日至9月23日擅自在該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王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8月20日,市衛生健康委執法人員對某鎮駐地進行醫療服務市場暗訪時,發現劉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在鎮駐地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9月25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熊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於當日擅自在某口腔診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熊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7月29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張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於當日擅自在某公司醫務室內從事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張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2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張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22日擅自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張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8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安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在某村衛生室內從事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7月25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經現場調查發現,黃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於2019年4月擅自在某會所給投訴人注射玻尿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黃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6月4日,某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對某村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王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王某被立案處罰。

案例十一、劉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案

2019年10月1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劉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自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18日在某小區地下室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16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根據社會舉報,對某村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劉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證書》,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9月24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根據社會舉報,對某村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唐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證書》。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唐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9月11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根據社會舉報,對某村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張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張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1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於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街道某場所內開展口腔科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2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趙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開展口腔科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趙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15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王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鎮開展口腔科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王某被立案處罰。

案例十八、劉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案

2019年10月1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劉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縣駐地某沿街樓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5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楊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楊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王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縣駐地某街道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王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4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楊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在某口腔診所內從事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楊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30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周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周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1月7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熊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鎮駐地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熊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1月1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孫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孫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30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徐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徐某被立案處罰。

案例二十四、荊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案

2019年10月1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荊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小區沿街地下室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荊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8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劉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在某診所內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劉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0月29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賈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賈某被立案處罰。

2019年11月5日,某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孫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某村設置診療場所開展診療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孫某被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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