剷除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

(原標題:攜手除惡其利斷金——市場監管、公安機關聯合剷除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

2019年7月2日清晨,一場由公安部統一部署協調的抓捕行動,在江蘇、山東、福建、上海等地同時打響。數名涉嫌非法生產、銷售新型有毒有害物質“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的犯罪嫌疑人陸續歸案。

這一天中午,一輛飛馳在小雨中的汽車,停在了上海市寶山區彭浦鎮派出所外。駕駛汽車的中年男子從車中走出,跨進了派出所的大門,迎面相遇的,是等候他多時的南寧市公安局民警。

黃某某,這名讓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流向市場並被添入多種食品的犯罪嫌疑人,終於落入法網。

此案曾一度陷入僵局。

南寧市公安局食品藥品偵查大隊此前接到群眾舉報,稱其服用的廣西茵曼金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茵曼金公司)生產的“海參牡蠣顆粒”後,出現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嘔吐等不良反應,懷疑產品有問題。公安機關立即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通報,兩部門迅速啟動了聯合辦案機制。案件線索很快就轉到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稽查局。

剷除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執法人員聯合檢查校園食品安全問題。

“海參牡蠣顆粒”屬於普通食品,不具備保健或者治療功能,但該產品卻宣稱“具有抗疲勞功能”,並且受害者的反應也基本符合有毒有害物質導致的表徵。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經初步分析研判,認為相關產品可能涉嫌非法添加那非類物質。但是具體添加的是什麼物質,成了擺在執法人員眼前的第一道難題。很快,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將涉案產品送交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進行檢驗。

然而,按照目前國家公佈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補充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沒有發現那非類物質。“難道檢驗的涉案產品是合法的?”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的檢測人員不禁在心裡打起了嘀咕。秉著對送檢樣品高度負責的態度,檢測人員查閱相關文獻,採用HPLC-四級杆/靜電場軌道阱高分辨率質譜聯用技術,在送檢樣品中檢出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隨後,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積極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補充檢驗方法。

“一切為案件服務!”市場監管總局立即組織專家審評,僅用時一個月,就頒佈了《食品中那非類物質的測定》補充檢驗方法,將“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的檢驗方法納入其中,為該案的查辦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支持。

“他達拉非是一種處方藥物,我國已經明確禁止將其添加到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中。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是他達拉非的衍生物,目前僅用於科學研究,沒有經過臨床試驗的安全認證,不能用在人體和動物中。”廣西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員黃清泉介紹。根據《食品安全法》、《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在食品中添加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組成聯合專案組開展調查。專案組對廣西茵曼金公司生產及銷售場所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扣成品5噸,半成品及原料約1.5噸,並現場抽取涉案樣品27份送檢,結果11份檢出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由於案情重大複雜,市場監管總局對該案實行掛牌督辦。

初戰告捷,專案組決定順藤摸瓜,深挖細查。根據前期掌握的案件線索,專案組赴山東省榮成市對上線進行追查,在當地監管部門配合下查扣山東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產品及原料共計2噸,經抽樣送檢,檢出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廣西、山東等地監管部門吊銷了廣西茵曼金公司、山東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並給予法定代表人、生產主管等直接責任人員“從業禁止”的資格罰。與此同時,兩家企業相關負責人員也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案件進入公訴審判階段。

案件至此似乎已完結,但真相併非如此。山東中食生物(榮成)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牡蠣蛋白粉”又從哪裡來?專案組認為,應當直追源頭,搗毀窩點。不過,由於該公司總經理供述的線索十分模糊,案件查處工作又一次陷入了停滯。

“源頭一天找不到,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隱患就一天無法消除,我們必須要找到它。”聯合專案組辦案人員說。

考慮到此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活動範圍大、分佈省份廣,公安部迅速協調廣西、山東、江蘇、廣東、上海等多地警力,不放過任何一條有用的線索,長期跟蹤,嚴密佈控;市場監管總局及時跟進,通過召開案件推進會,實地調度,研究解決案件查辦遇到的問題,議定工作措施。作為貫通兩批主題教育、真刀真槍解決問題的實戰檢驗,一輛由市場監管、公安機關“兩個輪子”驅動的戰車,開始了追蹤有毒物質生產源頭的聯合行動。

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快速反應,真聯實幹,確保案件查得準打得贏。公安機關送檢可疑產品,監管部門立即開闢綠色通道加急檢驗,送檢產品檢出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後,立即協調公安機關聯合查辦;公安機關查處違法窩點後,監管部門立即組織人員對違法產品進行清點、抽樣;司法機關提出檢驗合法性問題時,監管部門立即組織研究。一系列快速紮實有效的聯合執法和行刑銜接工作,增強了打擊食品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效。

經過公安機關全面摸排,一個位於江蘇省太倉市經濟開發區,集研製、加工、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為一體的窩點漸漸浮出水面。這家企業註冊信息顯示,法人代表為黃某某。

專案組決定,從前期偵查鎖定的該公司工人扈某某身上開始突破。頻繁往返太倉和上海嘉定的扈某某,將警方的視線牽回上海。

線索指向了嘉定某物流園的一棟“四層樓”。專案組來到這處物流園後卻發現,園內樓房大都很矮,都是二層或三層,其中一棟三層樓卻多出半層,三層的幾扇窗戶上分別伸出了一根通向房頂的白色塑料管。普通的倉庫怎會將管道安裝在如此奇怪的位置?這會不會是另一處生產窩點?

專案組的推測很快得到了印證,這正是黃某某生產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的另一處窩點。

從廣西、山東等地購買使用2-羥基丙基去甲他達拉非原料的公司漸次被警方查處,再到下線人員紛紛被捕,黃某某意識到,警方的大網越收越緊。最終,壓力之下,他選擇到公安派出所投案。至此,這一利用新型化學物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被連根拔起。

這僅僅是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中,排查食品安全隱患、打擊非法經營有毒有害食品等問題的一個具體案例。

剷除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

專項整治中,市場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牽頭,會同其他相關部門部署開展了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還建立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執法聯動、行刑銜接,共同解決案件移交、鑑定檢測、涉案物品處置等問題。據統計,今年7至9月,各地行政監管部門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700起,佔全部案件線索來源的34.4%,比以往翻了一番。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全國共偵破食品犯罪案件5753起,搗毀窩點3568個,打掉犯罪團伙133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0279名,總案值86.7億元。

抓捕犯罪嫌疑人並不是維護食品安全的終點,更多的前端監管、源頭治理也在進行中。以保健食品專項整治為例,市場監管總局及時發佈《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名稱、功能聲稱管理。

在廣西茵曼金公司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偵破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了有毒有害保健品追回工作。根據銷售記錄,市場監管、公安機關從購買者手中追回流出的有毒有害保健品,並對非法銷售者逐一立案追查。


(本文刊載於2019年第22期《中國紀檢監察》,作者:王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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