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唆使他人非法信访牟利13000元,获刑2年!

江苏宿迁:唆使他人非法信访牟利13000元,获刑2年!

11月22日,沭阳法院对多次唆使他人非法信访的孙新中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新中有期徒刑两年,并追缴被告人孙新中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江苏宿迁:唆使他人非法信访牟利13000元,获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孙新中在信访人的信访事项与自己没有关联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先后唆使信访人张某某、朱某某、袁某某、刘某、章某某等人到北京的中央机关办公区域非法信访,以此制造影响牟取非法利益。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一、2017年12月12日,被告人孙新中带张某某、朱某某去北京的中央机关办公区域非法信访,并唆使二人冲击敏感区域。张、朱二人当场被执勤人员拦下,后被公安机关训诫。被告人孙新中从二人处获取现金700元、话费100元。

二、2018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期间),被告人孙新中带袁某某去北京的中央机关办公区域非法信访,并唆使袁某某冲击敏感区域。袁某某被公安机关询问而不敢冲击后返回。被告人孙新中从袁某某女儿处获取现金10000元。

三、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孙新中带刘某、章某某去北京的中央机关办公区域非法信访,并唆使二人冲击敏感区域。刘、章二人当场被执勤人员拦下,后被公安机关训诫。被告人孙新中从二人处获取现金2200元,并得到二人承诺,如果信访事项解决,将再给被告人孙新中30000元。

江苏宿迁:唆使他人非法信访牟利13000元,获刑2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新中带领、唆使他人多次在中央机关办公区域起哄闹事,造成该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孙新中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唆使他人以信访为名,冲击中央机关办公区域,以此制造影响,向当地政府施压,致四人被公安机关训诫、一人被劝返。在冲击过程中,引发周围群众围观、周边安保人员支援等现象,严重扰乱了中央机关办公区域周围的公共秩序,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孙新中在庭审过程中,否认唆使他人冲击中央机关办公区域的主要犯罪事实,因此依法不予认定被告人孙新中具有坦白情节。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及200余名干部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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