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7年人死了怎麼辦?

人有旦夕禍福

所以誰也不知道下一秒鐘會發生什麼?那麼交社保7年以後如果因為意外人死了怎麼辦呢?社保裡的錢該怎麼辦呢?有想要了解的小夥伴可以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哦!

交社保7年人死了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沒交完15年的個人社會養老保險人死了能拿回交的錢,即可以將個人賬戶的餘額退付給繼承。

  按照養老保險發放的有關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憑參保人的死亡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領取4000元喪葬費和4000元撫卹金以及個人賬戶個人繳納部分的餘款。

  個體勞動者如按當地平均工資25%繳費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從其繳費之月起,就將其中的11%記入個人賬戶,其餘的14%納入了社會統籌部分。

  如個體勞動者在尚不符合退休條件之前死亡,其個人賬戶的個人繳納部分,即從其繳費之日起按當地平均工資11%記入個人賬戶的部分,扣除4000元撫卹金後,如果還有餘款,應全部返還給他的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個人繳納以外的其餘部分則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交社保7年人死了怎麼辦?

職工在職死亡或離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

在職死亡:繼承額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離退休後死亡:繼承額=個人賬戶餘額×個人繳費本息佔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首先,社保不是理賠的,就你的情況可以在社保領到喪葬費,還可以在社保取出個人賬戶裡的錢(養老、醫療部分)。友情援助: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

交社保7年人死了怎麼辦?

  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複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裡的工資數據與電腦裡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覆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裡,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注: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交社保7年人死了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無法領取社會養老保險。 1、因為勞動者已死亡,領取養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發放養老金;
2、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準各省規定不一樣。自由職業者繳費也分2部分,大部分進入了統籌賬戶(大約12%)、少部分進入了個人賬戶(8%),中途死亡的,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統籌賬戶的,不返還。


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準各省規定不一樣。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出來的關於社保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到你哦!其實小編覺得這種萬一情況出現的話,家屬們還是要去有關部門詢問一下關於這個社保領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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