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圆满完成2019年度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考评验收

按照云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11月18日至20日,西双版纳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派出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李正武为组长的考评验收组,深入全州三县市、小磨高速公路,对2019年度申报的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验收。

每到一地,考评组都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考评标准,采取查、听、看、访等方式,对各家创建单位在开展创建工作中的亮点经验进行认真评估,并对各交警大队开展2019年度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工作,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考评组一致认为,各交警大队和各家创建单位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主动作为,结合现有条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工作成效亮点突出,措施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在事故预防和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上有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有安全盲区,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的氛围还有待加强,一些地方依旧还存在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三是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对边远山区群众交通安全宣传还未能做到100%全覆盖,四是创建工作台账五花八门,需要对照创建标准再进行细化,查缺补漏,装订成册。

针对存在问题,考评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各创建单位要继续结合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创建亮点,体现亮点;二是对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加强监督,再接再厉,做好文明交通,牢记创建初心;三是落实整改意见,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四是要提前谋划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预热2020年的春运安保,要继续抓好农村地区群众,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驾校的安全宣传工作,让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先进单位创建形成品牌效应,坚决遏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助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促使当地道路交通文明得到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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