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女子離異後拒付孩子撫養費,18年後法官跨省凍結存款扣劃

上猶:女子離異後拒付孩子撫養費,18年後法官跨省凍結存款扣劃

上猶法院法官登門為行動不便的申請人辦理領款獲點贊

上猶:女子離異後拒付孩子撫養費,18年後法官跨省凍結存款扣劃

贛州法院網訊 “法官,太感謝你了,你這一來可解決了我的煩心事了!我這既離縣城又這麼遠,行動又不方便,真不知道怎麼去法院領錢。”申請人監護人彭某拉著執行法官的手激動地說道。

據悉,申請人馮某的父母於2001年經法院判決離婚,馮某隨父親生活,馮某的母親尹某每年須支付撫養費840元至馮某獨立生活。判決生效後,尹某一直外出務工下落不明,馮某的父親也未能提供尹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該案歷時十八年,連馮某父女都已經不抱任何希望,但執行法官依然鍥而不捨,考慮到該案標的較小,且尹某行蹤不明,便制定了“兩步走”方案,先核實尹某身份信息是否無誤,再查財產。執行法官通過“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尹某的全國賬戶存款狀況進行了一次大搜查,果不其然查詢到被執行人尹某在外省銀行有三萬元存款,遂立即驅車前往外省將該存款扣劃,終將相關款項執行到位。

在前期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瞭解到馮某因患精神病,其法定監護人馮某的父親患風溼疾病行動不便,家中無人可代為辦理手續。執行法官為減輕當事人的負擔,讓申請人早日收到執行款,11月23日下午,上猶法院執行法官親自前往馮某家中為其辦理了領取標的款手續。

法院不僅對這起前後跨度近二十年的涉民生案件不放棄不氣餒,還主動服務領款不便的申請執行人,執行法官司法為民獲申請人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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