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長賦:不會通過把地打亂重分的方式解決無地少地農戶的問題

韓長賦:不會通過把地打亂重分的方式解決無地少地農戶的問題

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劉健 攝

“總的來說,不是通過把地打亂重分的方式來解決無地或者少地農戶的問題,有的情況可以本著‘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進行適當調整,但只是在個別農戶間,還要依法依規進行。”11月28日,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意見》發佈會上強調。

韓長賦在回答中國日報記者關於如何保障無地和少地農戶權益的問題時表示,我們對這個問題高度重視,通過各地進行的初步調查和統計,大體上這部分農戶佔總農戶的0.94%,不到1%。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第二輪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現有承包地在二輪承包期期滿以後由農戶繼續承包,有自然災害損毀等特殊情形時,可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在個別農戶間做適當調整,但是要依法依規、從嚴掌握。

為何作出這樣的規定?韓長賦解釋稱,主要是考慮要保持承包關係的穩定,從保護農戶的承包權益和保障農業可持續發展兩個方面角度考慮。

韓長賦稱,農業家庭經營關鍵是有穩定預期,農民有了長期的穩定的自主經營的土地,才能有穩定的經營預期和長遠的經營打算,才能放心地在土地上謀發展、增加投入、改善生產條件,提高土地的質量。如果承包地不斷調來調去,一個農戶今年種這塊地,明年種那塊地,就難以愛惜土地、養護土地,甚至可能出現掠奪性的利用土地,這樣農業就難以持續穩定發展。在承包期內是這樣,承包到期後延包的時候也是一樣的道理。

而無地和少地農戶的權益將如何保障?韓長賦坦言,各地也在研究和探索。他從兩個方面介紹了相關工作的開展:

一方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集體預留的機動地(解決),二輪承包的時候允許集體有條件可以留不超過5%的機動地。還有新開墾的耕地,原承包戶依法自願交回的耕地,還有承包農戶消亡後,集體依法收回的耕地,通過這些耕地來解決。

另一方面,可以幫助無地少地的農民通過流轉土地經營權來耕種土地,也可以流轉其他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此外,人多地少是中國的基本國情,所以不能無限地分割耕地來解決這些問題,還要從地外做文章,幫助無地少地的農戶提高就業技能、提高就業服務、廣闢就業門路。

韓長賦提到,我們鼓勵農民工外出進城打工,實際上農村現在大量甚至有些地方是多數的青壯勞動力沒有在家裡種地,都出去打工了。還有,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當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搞“五個振興”,其中一個就是鄉村產業振興,就是發展鄉村產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農產品加工、農村電商等,包括鄉村旅遊,擴大農民就業和增收的門路。當然,可能還有確實生活無著有實際困難的,可以通過提供基本社會保障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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