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原有一人被拘留10天,罰款2000元……

2019年11月16日21時,化稍營中隊民警按照全國11月份第三次週末夜查統一行動日要求,巡邏執勤中至化稍營鎮正合臺村西側彩門路口處時,對一輛車牌號為晉B*****的“長安”牌面包車檢查時,駕駛員不能提供有效駕駛證件,民警根據其身份證號進行核查發現,該駕駛員屬於無證駕駛。

檢查中,民警聞刺鼻的酒味,在對駕駛員進行酒駕檢測後發現,該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達74.6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將其帶回單位,經詢問後其交待了當日晚上與朋友喝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

目前,交警大隊依法對該駕駛員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

交管部門持續整治

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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