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快看有哪些变化?

昨日(26日)下午,市医保局在徐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发布大厅,举办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徐州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快看有哪些变化?


根据省政府意见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六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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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统一完善各县(市)政策体系
明确提出全市统一建立各县(市)普遍缺失的普通门诊统筹、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完善各地政策体系,实现住院待遇的上不封顶,提升了各县(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对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一、住院待遇略有调整,统一了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普遍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二、统一全市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对于市区,较大幅度地降低了门慢和门特起付标准,门特从3949元、门慢从1500元统一降低至1000元;对于各县(市)、铜山区,主要体现在慢性病病种数量普遍增加,基金支付上限普遍提高,用药范围扩大等方面。
三、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待遇水平,取消了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统筹上限降低2.5万元的规定。
四、适当提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从每年每人个人缴纳12元、统筹基金划拨24元提高为个人36元、基金48元。


●优化服务管理
一、取消市区普通门诊统筹选定点规定,门慢和门特选定点范围增加1家医疗机构。
二、优化个人账户提现政策,对于退出职工医保1年后未再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现金提取个人账户结余资金。
三、允许《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员参加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促进人的自由流动。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降至2:1以下”的要求,结合推进市级统筹的需要,2020年我市市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19年标准不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10元。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一、提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每人6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提高至900元。
二、降低了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从原来的3949元和2000元统一降低至1700元。

三、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
四、住院待遇适当提升。全市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待遇适当提高,一级医疗机构提升2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80%。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可实现“总体待遇不降低”的要求,但具体到每一位参保人员上,可能出现部分参保人员待遇降低的情况。比如为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新政策降低了各县(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比例;原来部分县(市)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略有提高;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有所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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