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曉蕾:喝酒

我酒量不行,也不好酒,可我倒覺得酒是個好東西。酒可以開懷,可以消愁……酒有時真是萬能的。雖然開懷是暫時的,消愁越澆越愁,但酒還是最讓人快樂的,那種飲少輒微醉,忘情於事外,真樂也。我不是癮君子,但我卻能體會飲酒之樂:酒席豪筵上,眾人豪飲,我卻避之,偶爾小啜,樂於心間。不豪飲,不醉酒,不拘形式和煩瑣禮節的喝酒,才是真正懂得酒,也才是真正的樂於酒。

兒時對於酒的記憶,先是貪嘴,而後就是醉得一塌糊塗。大約是我五歲那年吧,鄰居爺爺燒拐棗酒,我沒事加好奇,圍著轉前轉後,好事的過路人逗我,我不經逗,一口氣喝了一大瓷缸的頭子酒,倒沒有發酒瘋,回家卻睡了兩天。醉酒只此一例。因為我家是沒有酒的。爺爺早年漂泊四方,是個酒大王,但誤了不少事,後來就戒酒了,老年後,歸依佛門,酒是幾大戒律之一,自然遠離酒色。父親倒是有點酒量的,可不知為何滴酒不沾,應該有故事的吧,可惜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在這樣的家庭,酒是沒有地位的。即使家裡來了客人,因為無人陪酒,客人也喝得興趣索然,不喝也罷。逢年過節,桌上還是要擺酒的,可惜只是樣子而已,大人沒人喝,我們想試一試,又不被允許。所以到我很大了也不曾學會飲酒。即使在外地上學那陣子,偶爾小飲,也是以啤酒為主。三五好友,牛飲神聊。喝啤酒,是很爽口與痛快的,但真正的飲酒趣味卻是在酒之外。既然沒有如兒時那樣豪飲,我自然也再沒有真醉過了。不熟悉的人,說我不豪爽;熟悉我的人,說我酒德好。哪是什麼酒德喲,而是懼怕再醉酒睡上兩天,那滋味真是難受。

但我還是醉過酒的,應該是唯一的一次吧,不過卻沒有酣睡。那是一個女孩子和我對飲,不知怎的,就過了,推杯換盞之間,我的苦悶煩惱一下子拋到了九霄雲外,感覺飄飄然的,話也多了,一向寡言的我竟變得談笑風生富有情趣起來。女孩子也高了,開始滔滔不絕地與我談天說地,還藉著酒勁,激情高歌數曲。現在回想起來,這種感覺真是很美好,我喜歡這種感覺。我曾看到過有人談論論飲酒的四個階段,說:“第一階段飲者象猴子,變的活潑、殷勤、好動;第二階段象孔雀,飲者得意洋洋,開始炫耀吹噓;第三階段象老虎,飲者怒吼長嘯,氣勢磅礴;第四階段是豬。”這樣看來,我之於喝酒,那種飄飄然的感覺,還只是第二階段吧,不過正好。

喝酒要有喝酒的氣氛,一場酒喝的盡興不盡興,與環境與情緒與喝酒的對象有很大的關係。因為喝酒的樂趣在於在於飲的過程中。有人喜歡喝酒的熱鬧,譬如林語堂先生就喜歡,他說:“中國的食酒方式當中,可以讚美的部分就在聲音的喧譁,如同足球比賽時助威吶喊一般的嘈雜聲音”。 而我更喜歡三五人清飲,兩個人最好,三個人恰好,四五個人稍多,不過若都是性情中的人,也罷。現今社會很難找到古人那種月下對飲的情境了,更多的是人造的意境,但是在暗暗的燈輝下,有情人對飲小酌,背景音樂是那種舒緩的《月光》,間或有呢喃低語,含情的目光……浪漫有時就是這樣的簡單。只要有酒,一切OK。

又是那個女孩。她很好酒,也很能豪飲。也醉,往往是獨自一人酩酊大醉。她對我說:曉蕾,醉的感覺真好!她說:我懂了酒,所以我快樂!她又說:酒比你好,比男人好!我不知她說這話時醉了沒有,但我知道她是真正懂得酒的。她傢什麼酒都有,她對每一種酒都瞭如指掌。但即使是如她者,仍然要醉。我和她對飲幾次,她次次微醉。

我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她呢?下次喝酒的時候,我一定記住要問問她。

方曉蕾: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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