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价彩礼”法院在行动——清水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天价彩礼”案件

原标题:治理“高价彩礼” 法院在行动——清水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天价彩礼”案件

  在全县上下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天价彩礼”却成为群众脱贫道路上的“拦路虎”。为有效遏制“天价彩礼”在农村的滋生蔓延,确保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安排, 11月20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在秦亭镇柳林村开展巡回审判,对一起“天价彩礼”返还案件进行就地审理。秦亭镇政府及辖区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组织柳林村妇女代表、老党员、村干部及群众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法庭当庭予以宣判,群众反映良好。

治理“高价彩礼”法院在行动——清水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天价彩礼”案件

  原告魏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2月23日订婚,同年 4月2日领证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合,被告王某于同年8月23日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原告魏某给付高价彩礼,却落得人财两空,无奈之下魏某先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再起诉被告王某及其父母返还其彩礼63万余元并支付彩礼利息及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当庭举证、质证,法庭最终核实认定被告及其父母索取原告彩礼数额为49.2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接受原告的彩礼数额巨大,致使原告家庭生活困难,依法应对彩礼进行返还,结合本案案情,遂当庭判决三被告返还原告彩礼44.3610万元,被告王某的陪嫁物品归其所有。

  在农村,“天价彩礼”一方面影响恋爱双方的感情和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因婚致贫是农村部分家庭返贫的一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天价彩礼”还容易引发恶性事件,不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树立文明的婚俗观念。清水法院强化法律约束,依法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对树立和谐民风,文明新风,社会清风,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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