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希望给混改企业一张“身份证”

11月22日,在北京市国资委与清华大学联合主办的“汇聚改革合力、共促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研讨会上,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应邀就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主题演讲。本文根据其演讲内容整理,刊发有修改。

宋志平:希望给混改企业一张“身份证”

国有企业经历了四十多年的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积极探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建立了“国资委—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的体制,确定了“国资委管资本、投资公司管股权、混合所有制管市场机制”三个层次的改革模式。

混合所有制,这既是一个新的企业制度,也是当前国企改革的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特别指出: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国有经济和市场到底能不能结合?国企改革40年,我们破解了这个世界性的难题,用的正是一个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混合所有制。它可谓一把金钥匙,成为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相连接的纽带。

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我认为,必须把握好两大改革逻辑。

混合所有制的外部逻辑:

明确混改企业新的独立身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多年的经验总结,也是经济层面上大的制度创新。

就混合所有制,我曾经写过一本名为《国民共进》的书,厉以宁教授作了序。他在序言中对当前中国的企业形态进行了这样的阐述:“在一定时间内,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将会三足鼎立,支撑着中国经济。但各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会有所增减,这是正常的。”

厉教授的这段话实际上是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三者并列分类了,那就意味着我们的企业事实上存在着三种形态:

一种是国有企业;

一种是混和所有制企业;

一种是民营企业。

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国企改革带来的逻辑上的变化。这种体制下的企业也有了一个新的标识——只要是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交叉持股、互相融合的所有制,就叫混合所有制。这等于给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一张“出生证”。

既然有了“出生证”,就要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将其管理好。一直以来,我们养成了一种思维习惯,不论国有企业怎么改革,总是喜欢把企业的最终形态拉回到“国有企业”这一概念上来。实际上,当前我们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对境内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已经不适用于“走出去”的国有企业。

我们应该跳出来,没有必要非得在“国有企业”这个范畴去解释具体的所有制,而应把混合所有制企业同国有企业区别开来,给它独立的身份,颁发“身份证”。有了这张“身份证”,才好按照其身份来管理。

颁发这么一张“身份证”,会给我们的改革发展带来不少好处。

一是有利于对国有经济进行分类指导

我们把国有经济分成公益保障和充分竞争两大类。在公益保障领域,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这类企业,国家应该保持绝对的控制力,是全资的国有企业,不一定非要搞混改,不一定非要引入非公资本。

此类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则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制定。企业在确保财务收支公开透明、运行有效的前提下,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比如城市供水、供气、公交、市政建设等国有企业。

而在充分竞争领域,就不需要使用百分之百的国有资本,应该走一条混合所有制的道路。

换句话说,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只是个资本形态而已,国有资本享受股东应有的收益。

在这一点上,国外也一样,大家所熟知的雷诺公司,法国政府拥有25%的股份;法国燃气公司,法国政府拥有36%的股份;新加坡淡马锡也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它的企业都是混合所有制。

在充分竞争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与民营企业同台竞争,是可以被接受的,是竞争中性的。

二是有利于政企分开的改革

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有4句话16个字,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其中最难的就是政企分开,因为好多国有企业与政府是分不开的。

对它们而言,政府就是上级,分开不那么容易,比如好多公益保障类国企。可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上市公司中,政企就必须分开,因为其中有股民的钱,有非公资本的钱,必须得分开,所以混合所有制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

实际上,推行资本授权经营改革的三层结构也是朝着这个方向走的。国资委管资本,下面成立的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代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避免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运营。再下面就是两类企业,公益保障类企业和充分竞争类企业。一目了然,政企也自然而然分开了。

三是有利于在国际上按竞争中性原则参与竞争

现在国际上普遍认为中国的国企不是竞争中性,因为国有企业的英文名字是SOE(state-owned enterprise),既然是国有的,怎么能说明它市场化呢?以前我提出过的“央企市营”(中央企业市场化经营)被纳入过哈佛案例。哈佛案例把这个概念翻译成 marketized SOE——被市场化了的国有企业。

根据我们多年跟国外打交道的经历来看,外国人认为的SOE(国有企业)就是国家的企业。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对此,我们一直在解释,中国现在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实际上大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比如,中国建材集团旗下的三家上市公司,都是混合所有制的典型。

一是北新建材,国有股份只有15%;

二是中材国际,国有股份不到13%;

三是中国巨石,国有股份不到9%。

如果这样的公司称为国有企业,跟外国人是很难解释通的。这些公司如果因为国有企业的身份,而被排除在市场竞争中性之外,不让其去竞争,这十分不合理。

我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外可称MOE(Mixed-owned enterprise)。对其身份应当界定清楚,混合就是混合,既不是纯国有,也不是纯民营。

如果不加分类地笼统地戴个“帽子”——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再给予与国企同样的管理方式,那实际上是没有理解混改的真谛。

前些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股份制改革。虽然我们很多企业上市了,但大家把国有控股公司视同为传统的国有企业,又把国有企业视同为国家行政单位。所有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后面都会加上“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国有企业”后面再加一个括弧——(含国有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国有上市公司也都包含进去。

这样的身份界定和管控方式大大减缓了改革的步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因此,我们应该给这类企业一张“身份证”——混合所有制企业,并把它当成单独的一类所有制企业去看待和管理。这是需要我们马上解决的问题。

混合所有制的内部逻辑:

混改的目的是引入市场化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等改革,用混合所有制引入市场机制。混改重要的是“改”而不是“混”。如果只混不改,搞混合所有制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等重要思想,把改革的认识提高到了基本经济制度层面,同时也把多种要素共享分配制度纳入了国企改革的领域。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也释放了机制改革的重大消息,准备把机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如今,国有企业在体制和制度上的改革已经初见成效,要集中精力突破机制改革这一关,这是国企改革的最后一扇门,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

企业财富要惠及利益相关者

过去我们由劳动来决定报酬,叫劳动力工资,企业创造的利润全部归资本所有者拥有。

长年以来,我们坚持的都是所有者至上的分配原则。这也是1975年美国大企业圆桌会议规定、1995年重申的一个原则。我们的分配体制也一直在坚持这个原则。但是,最近美国大企业联合会声明,说过去他们做错了,企业要回归到财富惠及所有利益相关者,不能把利益统统让所有者拿走,应该分些给管理者、劳动者。

现在的美国,长期的低收入使工人对未来失去了希望。数据显示,美国1950年以前,1%的人占有20%的财富。到上世纪80年代,1%的人只占8%-12%的财富,公平度有所增加。但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1%的人又重新占有20%的财富,两极分化的程度再次加重。

这说明,分配的规则出了问题。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写了一本书叫《重构美国经济规则》,指出美国在分配规则上出了问题。

所以,也就有了大企业对分配规则的认识和反思。这也提醒我们要做相应的分配规则调整。

机制的力量:华为和万华的启示

去年,我专门拜访过华为的任正非,向他请教机制问题。我认为华为做得好,不是因为5G,是因为另外两点。

一是有任正非这样的企业家和杰出的企业家精神;

二是有一个“财散人聚”的先进分配机制。

任正非告诉我,华为的利润分配是四份,所有者只分一份,另外三份给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员工。并且是,这些人分完后,所有者才拿自己那一份。

去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去万华视察工作时指出:“谁说国企搞不好?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习总书记这段话振聋发聩,也阐明了改革是国企搞好的必然。

万华原来是山东烟台的一家国有小企业,经过几十年改革发展,居然成为了中国的“巴斯夫”,去年做到了640亿元的收入,实现164亿元的利润。

万华是怎么成功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建立了共享机制。

万华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占20.6%,员工持股占20%,剩下的是散户。同时,万华的科技分红做得很好,如果技术创造了效益,公司拿出效益的15%奖励相关技术人员,而且一分就是五年。恰恰是因为这种机制,万华成为了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

从这两家公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民营企业华为靠机制能做好,混合所有制企业万华靠机制也能做好。

合理的分配机制不只是民营企业有,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可以有。有了好的体制和制度,为机制改革铺平了道路。但是有没有机制,还要取决于所有者是否有开明的态度,取决于如何理解和看待机制。

民营企业不见得都有好的机制,像华为这样的机制也并不是很多;混合所有制企业也不见得没有好的机制,像万华就有好的机制。

中国建材去年在分配机制改革上做了些尝试——用增量来奖励增量。

在水泥工厂中拿出15%的超额利润进行分红,一把手为10%,班子成员为20%,普通员工为70%。这样一来,员工的热情如火山般爆发,由过去“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搞采购的不敢把价格搞贵,搞生产管理的不敢浪费,卖产品的不敢降价、不敢不收回货款,效益也实现了翻番。

我曾在中国建材的子企业北新建材工作了 23 年,从1993 年开始,做了 10 年厂长。上任时我觉得员工精神懈怠,不好好干活。大家和我说,我们好多年没涨过工资了,好多年没分过房子了。我说,工资和房子在谁手里?在大家手里。咱们多创造点儿利润,这算什么呢?

我还挂了两个气球在厂区,飘带上面写着“工资年年涨,房子年年盖”。后来职工的热情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了。企业迅速扭亏为盈,改制上市,如今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型建材公司。今天回忆起来,北新的发展就是因为机制起了作用。

我们的国企改革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叫体制,是指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现在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很清晰;

第二个层次是制度的改革。现代企业制度,4句话、16个字,也很清晰,而且我国国有企业均已完成了从《企业法》到《公司法》的改造;

第三个层次就是机制改革,核心在于分配机制改革的“新三样”——员工持股、管理层股票计划、超额利润分红权和科技分红权。

总的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好,民企也好,都得靠机制,尤其要靠好的分配机制。有了好的机制,我们做企业不需要神仙;没有好的机制,有神仙我们也做不好企业。

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企业的首创精神

烟台万华的改革,企业认为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烟台市政府和烟台国资委对国企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实际上,这样的例子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地方政府在改革上越是开明,地方国有企业的机制改革就做得越好。

改革需要开明的政府和行政主管,更需要一个开明而宽松的营商环境。从当前来看,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越来越清晰,国资委也已经迅速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着管资本为主转变。

在“三个归位于”原则指导下,无论是“1+N”改革方案的落地,还是即将进行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无论是“十项改革试点”,还是“双百”改革试点。国资委从自身开始革命,在改革中率先垂范,密集行动,规划好了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明晰了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充分展示了国资委对国企改革的信心与决心,也营造了一个积极的改革氛围和开明的改革环境。

但是光有顶层设计远远不够,在改革中,更需要企业的首创精神。如果没有这个,再好的顶层设计也很难落地。在实践中,确实有的企业在改革上缺乏勇气、缺乏担当,对改革形势认识不深入、行动不积极,在观望中等政策、等文件、等条件成熟,这些都极大地影响改革的推进。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改革“东风”推动下,我们的国企正迎来新一轮的改革热潮。有了这样的改革环境和政策支持,企业更需主动承担起改革的重任,用自己的能动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一马当先,迎难而上,先行先试,敢闯敢干,全面推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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