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高郵女子凌晨吵架,衝動之下將碗摔出了11樓窗戶

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這種不文明的行為

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危害

近日,高郵某小區就發生了高空拋物事件

數個碗盤從天而降

將樓下一輛白色轎車砸了數個窟窿!!

(一)

早上提車上班,愛車被砸數個窟窿

陳先生家住高郵秦郵路某小區。11月27日晚上,陳先生下班後,將 自己的轎車停在了小區車位上。停完車後,陳先生就跟往常一樣回家吃飯、睡覺,他怎麼也不會想到,當他一覺醒來後,自己的愛車發生了“變化”。

又一起!高郵女子凌晨吵架,衝動之下將碗摔出了11樓窗戶

28日早上7點40分左右,陳先生走出家門,前往自己車位取車上班。但陳先生來到自己車位前時,眼前一幕把他給嚇住了。陳先生看到,自己愛車的前後擋風玻璃(玻璃山被砸數個窟窿)、引擎蓋、左後視鏡均被砸。低頭查看四周,車子周圍地面上殘留著不少破碎的瓷片。

又一起!高郵女子凌晨吵架,衝動之下將碗摔出了11樓窗戶

“誰把我車子弄成這樣的啊?”陳先生正在惱火時,突然邊上走來一位男子,男子表示其從早上6點起床後一直在等車主出現,並承認陳先生的車是其家人在凌晨吵架時從樓上扔下東西砸壞的。

(二)

女兒凌晨高空拋物,老父親向車主“認錯”

見此情況後,陳先生立即拿起電話,向警方報警求助。接到報警後,高郵開發區派出所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後,立即對高空拋物,展開了調查。

經初步調查,民警瞭解到,28日凌晨3點左右,家住該小區某棟11樓的王女士,因跟丈夫發生矛盾,一時想不開,將家中碗盤,從11樓拋下,剛好砸中陳先生的車。王女士父親聽說女兒做傻事後,下樓查看了情況後想聯繫車主,但事發時是凌晨,無法聯繫上車主。早上,王女士父親顧不上休息,一大早就守在陳先生車旁,等待陳先生出現,向其賠禮道歉。

目前,經警方協調,等車損鑑定結果出來,王女士將依法賠償陳先生的經濟損失。

吵架時最易衝動

雖說凌晨未造成人員傷亡

但也得剋制自己

更不能高空拋物

萬一釀成大禍可就來不及了!

其實,這種事件在我市已發生多起

【2月27日晚,市民錢小姐與男友途經金輪觀湖國際公寓樓下時,一把菜刀從高空墜落,險些砸到錢小姐男友,驚魂未定,另一樣東西再次落下,將二人身邊的路燈砸壞。考慮到過往行人的人身安全,錢小姐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

【今年3月13日上午,連運小區再次上演驚魂一幕,一把鋒利的剪刀從高空掉落到人來人往的過道上,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今年11月,司機李師傅遭遇驚魂一幕,他在西區一家大酒店後門等客期間, 突如其來的“玻璃雨”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現場三輛私家車擋風玻璃全部被砸碎,李師傅的左小腿也被劃了一道長約5釐米的傷口,血流不止。】

律師:不要因不當行為,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江蘇仁方律師事務所王偉律師介紹,近年來,各地高空拋物行為時有發生,嚴重威脅人們的人身安全。實施高空拋物行為針對的是不特定人群,因而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徵。而按照法律規定,實施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只要實施了該類犯罪行為,就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偉表示,發生高空拋物事件後,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偵查判定事件性質。如找不到找不到相關侵權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由可能的建築物、可能的加害人承擔民事補償責任。

“故意高空拋物,可能會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王偉提醒:高空拋物害人害己,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不當行為,給他人或自己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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