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兆新股份?小股東“逼宮”大股東資金緊張或出局

兆新股份何去何從?陷入與股東罷免高薪高管爭議,這一上市公司被下發關注函。

12月3日,新京報記者獲悉,深交所最新向兆新股份下發的關注函顯示,2019年12月2日,兆新股份披露《董事會關於公司股東向公司2019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提請增加臨時議案的特別聲明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2019年11月29日收到股東深圳市匯通正源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匯通正源”)提交的《關於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議案的函》。匯通正源提議增加四項臨時議案,兆新股份董事會認為相關議案違反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審議未通過上述議案。

關注函顯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對上述事項表示高度關注,要求兆新股份根據《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7號:股東大會相關事項》的相關規定,詳細說明董事會不將上述四項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依據及合法合規性,並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兆新股份須在2019年12月5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深圳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股東質疑管理層高薪要求罷免,上市公司稱為主觀判斷不符合法律依據

此次向兆新股份提議新增議案的匯通正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1億股,佔兆新股份總股本的6.45%,為第三大股東。

據兆新股份此前公告,匯通正源提議增加《關於罷免張文先生之公司董事及董事長職務的臨時議案》(下稱“《臨時議案一》”)、《關於罷免翟建峰先生之公司副董事長和董事職務的臨時議案》(下稱“《臨時議案二》”)、《關於罷免楊欽湖先生之公司董事職務的臨時議案》(下稱“《臨時議案三》”)、《關於重新調整部分董事薪酬標準的臨時議案》(下稱“《臨時議案四》”)。

匯通正源在致兆新股份的函件中表示,其認為兆新股份董事長張文、副董事長翟建峰和董事楊欽湖等在內的管理層薪酬居高不下,不僅與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不匹配,也同本地區其他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薪酬狀況不匹配,且差異較大;“我們認為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完全不顧中小股東的利益,憑藉變賣資產大幅增加自己的薪酬,完全脫離了公司業務發展實際,助長了管理層人浮於事的風氣,嚴重損害了相關各方特別是全體股東的利益”。

兆新股份在就匯通正源提請增加議案作出的特別聲明中表示,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四項臨時議案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上述四項臨時議案的內容均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否決了將上述四項臨時議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兆新股份表示,公司第五屆董事薪酬方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系公司與第五屆董事形成的勞動或勞務關係及薪酬支付的合法依據。目前現任董事在履職過程中不存在法定或約定的降薪情形,若以經營業績不理想等非法定或約定事由作為單方調薪依據,涉嫌損害相關個人的合法權益,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

兆新股份稱,若以薪酬過高等非法定或約定事由免除現任董事職務,亦直接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將導致上市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核查,匯通正源《臨時議案一》、《臨時議案二》、《臨時議案三》僅以主觀判斷作為依據,未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且包含聲譽及人格貶損等人身攻擊的內容,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大股東失信或出局,上市公司或易主

據官網介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56)成立於1995年12月,2008年6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核心業務涉及傳統業務(包括精細化工、生物基降解材料)、新能源業務(包括新能源光伏發電、新能源汽車運營、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儲能、智慧停車)等領域,是深圳市民營領軍骨幹企業、深圳市十大成長之星企業。

近來兆新股份業績不佳。2019年三季報顯示,兆新股份今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3.29億元,同比下降33.1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962.86萬元。

兆新股份表示,營收下滑主要是精細化工業務廠房搬遷,產能處於逐步恢復過程中,及今年公司光伏電站所在地受連續陰雨氣候影響較大,光伏發電量同比有所下降導致。

去年年末,新京報曾報道兆新股份大股東、實控人陳永弟被列為老賴。

據最高法院執行信息平臺顯示,深圳市彩虹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18年11月新增了一條被執行信息,執行法院是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是 (2018)京中信執字01595號,立案時間是2018年10月24日,案號(2018)粵0304執42309號,做出執行依據單位是北京市中信公證處。

深圳市彩虹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彩虹集團”)為兆新股份第二大股東,與第一大股東陳永弟為一致行動人。

最高法院執行信息平臺2018年11月發佈信息顯示,一位名叫陳永弟的人士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其執行法院是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是(2018)京中信執字01595號,案號(2018)粵0304執42309號,與上述彩虹集團涉及失信的信息相一致。

最高法院執行信息平臺還顯示,該“陳永弟”人士的身份證號碼為4405111964××××0716。這與兆新股份此前一份公告披露的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永弟的身份證號碼相匹配。

2018年12月10日,兆新股份相關人士曾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已向大股東發函詢問,暫時沒有收到法律文件。

12月3日,記者查詢獲悉上述彩虹集團與陳永弟的失信信息還未被撤下,且彩虹集團與陳永弟此後均又多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陳永弟較近一條失信信息發佈於今年9月30日,案號(2019)粵03執2417號,執行法院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其他規避執行”。

谁的兆新股份?小股东“逼宫”大股东资金紧张或出局

彩虹集團較近一條失信信息亦發佈於今年9月30日,案號與上述陳永弟失信信息相同為(2019)粵03執2417號。

谁的兆新股份?小股东“逼宫”大股东资金紧张或出局

目前記者暫未在兆新股份公告中找到關於失信的內容披露。

此外,因大股東部分股份將被法拍,兆新股份或面臨易主。

據兆新股份公告,陳永弟持有的公司首發後限售股4.86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5.82%)將於2019年12月16日在淘寶網深圳中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拍賣,若拍賣最終成交,陳永弟持有的公司股份將由4.94億股減少為839.97萬股,持股比例將降至0.45%;拍賣將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歸屬將由拍賣結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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