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时,去世者有遗嘱,该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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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继承人是否认可这份遗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所以此时如果一个人拿出遗嘱说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那么几个继承人只需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拿着遗嘱到房管局去过户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来进行确认遗嘱的效力,同时确认遗产的归属,那么这时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遗嘱有效,那么遗产依然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有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第一步,判断母亲是否拥有房屋100%的产权。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认知误解:

1)房子如果是在您母亲和父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那么即使房产只有母亲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父亲母亲各一半儿。

2)如果房子属于已购公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改房,房子也是在父亲去世后由母亲买的,但是使用了父亲的工龄,这样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母亲各占一半份额。

第二步,确认母亲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问题意思,基本可以判断母亲的7个子女都属于继承人、如果母亲的父母还在世,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第三步,确认这些继承人是否认可遗嘱的分配方式。

如果都认可,则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要有人不认可,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最后再结合第一步的判断结果,如果说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且遗嘱真实有效或所有法定继承人均配合。那么完成第二步之后就可以过户了;如果说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母亲的遗嘱有效,也只能保证母亲的份额,也就是房子的一半可以给到想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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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名,但需要看遗嘱是否有效,是否已经公证。

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继承。如果有房屋需要过户,还需要看遗嘱是否公证。

如果遗嘱已经过公证,拿着遗嘱和公证书,直接去房管部门过户。如果遗嘱没有公证,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的继承人带着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其他继承人不愿意公证,那么只能采取诉讼程序。其中一名继承人为原告,其余的继承人做被告,诉讼请求是房产确权。法院判决后,凭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过户。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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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母亲的其他子女来说,是必须要签名的。

要解决如何过户这个问题,要从三个要点来考虑。

第一步,判断母亲是否拥有房屋100%的产权。下面是几种常见的认知误解:

1)房子如果是在您母亲和父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那么即使房产只有母亲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父亲母亲各一半儿。

2)如果房子属于已购公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改房,房子也是在父亲去世后由母亲买的,但是使用了父亲的工龄,这样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母亲各占一半份额。

第二步,确认母亲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问题意思,基本可以判断母亲的7个子女都属于继承人、如果母亲的父母还在世,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第三步,确认这些继承人是否认可遗嘱的分配方式。

如果都认可,则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要有人不认可,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了。

最后再结合第一步的判断结果,如果说房产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且遗嘱真实有效或所有法定继承人均配合。那么完成第二步之后就可以过户了;如果说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母亲的遗嘱有效,也只能保证母亲的份额,也就是房子的一半可以给到想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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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权有效性的确认

我们先来看看现行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们可以看到,法律规定抚养协议是排名第一的,如果有抚养协议,那么遗嘱也无效了,需要按照抚养协议办理遗产的分配。

不过本提问应该是没有涉及抚养协议的,只有遗嘱。


对于遗嘱的第一个问题以遗嘱的有效性

不知道题目提到的遗嘱是什么形式的,遗嘱有很多种,口头,自书,代书,录音,公证。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效力是最强的,其他的几种不能推翻公证过的遗嘱,想要推翻一份公证过的遗嘱有效性,必须用后面的一份公证遗嘱才能推翻。


而非公证遗嘱的有效性认定比较麻烦,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尤其口头遗嘱最弱,仅限于危急情况,一旦危急解除,则会自动失效的。


非公证的遗嘱对于立遗嘱人当时的状态,见证人的是否是利益相关人都有要求的,认定有效性比较复杂。


如果遗嘱有效力得到确认,自然可以按照遗嘱办理过户手续了。


2如果其他子女不认可怎么办?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可以推翻的(除非下一份公证的遗嘱推翻前一份),其他继承人也只能认可,但是对于未经公证的遗嘱,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那就只能起诉,由法院判决有效力。


有了法院判决书自然可以办理继承手续了,这个权限又是最高的,也可以推翻公证过的遗嘱。


3如果其他继承人认可遗嘱呢?

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这个无论遗嘱是否有效,其他继承人不提出异议,认可遗嘱,那么遗嘱有效性就增加了,另外尤其走法定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则其中的一个子女自然也可以继承。


如果遗嘱得到确认,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的,但是放弃继承则是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确认的。


所以事情的关键在于,1遗嘱的有效性认定,2其他继承人是否接受遗产仅仅给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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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个途径解决问题。

第一个办法,如果遗嘱已经过公证,拿着遗嘱和公证书,直接去房管部门过户。这是最简便的办法。

第二个办法,遗嘱没有公证。所有的人都承认遗嘱,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的继承人带着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遗嘱和本人身份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个办法,诉讼。其中一名继承人为原告,其余的继承人做被告,诉讼请求是房产确权。法院判决后,凭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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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看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另外要看所有的继承人是否认可这份遗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并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财产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有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所以此时如果一个人拿出遗嘱说所有的财产都归自己,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那么几个继承人只需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拿着遗嘱到房管局去过户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其中有的继承人不认可遗嘱的效力,那么就需要到法院来进行确认遗嘱的效力,同时确认遗产的归属,那么这时候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遗嘱有效,那么遗产依然按照遗嘱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法院判定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部分,无效的部分依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有的继承人都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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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依法应当按遗嘱的内容继承。

首先,依据物权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就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了,无需过户登记。如果遗嘱继承人是题主所指的“其中一个人”,那么只需拿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就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了。

其次,如果遗嘱继承人是7个子女中的一个或数个,而题主想要将房屋过户到遗嘱继承人之外的法定继承人名下,在继承开始后,需要让遗嘱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表示。并且有可能要进行放弃继承的公证,只有这样,才能办理过户登记。


听小董说法


按遗嘱继承,,,如是房产先去公证,然后到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并交百分之二十税金,


大花猫210171961


你母亲的房产。先要你外公外婆的证明。夫妻证明。有很多是夫妻共同财产,把你母亲的房产权理清楚了,然后按遗嘱继承,如果遗嘱内容和产权有冲突遗嘱无效,进入法定继承。


往事不要再提207


按遗嘱,你丈夫所属的财产份额依遗嘱继承,妻子依法的份额不属丈夫,他无权支配。如房产,一半归你。另一半按遗嘱分配。谁占房,谁付一半房产钱,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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