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淇滨区:通报三起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通报曝光】淇滨区:通报三起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一、区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廉玉魁消极怠工、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各种理由脱离岗位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区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廉玉魁不服从组织安排,多日未到岗工作且不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6月,组织部门安排廉玉魁到市扶贫办挂职锻炼两年,其以党组织关系未被市扶贫办接收等为借口,不按规定履行报到手续。挂职两个月时间内,在岗有效工作时间不足三分之一。2019年8月30日,市委组织部终止其挂职锻炼,责令返回原单位,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淇滨区纪委给予廉玉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上峪乡鹿厂村报账员黄学平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工程施工方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上峪乡鹿厂村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该村报账员黄学平未入户实地调查核实,就在施工方提供的虚报改造面积表格和造价清单上签字确认,致使国家补助资金232775元被施工方套取。2019年11月,淇滨区纪委给予黄学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上峪乡原大项目办主任杨玉平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扶贫项目未真正发挥作用问题。

白龙庙肉鹅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实施2015年度淇滨区上峪乡种鹅养殖到户增收项目时,时任上峪乡大项目办主任杨玉平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领取鹅苗。鹅苗发放后,杨玉平对项目后期监管不力,部分领取鹅苗的贫困户私自将鹅苗转给其他农户,导致扶贫项目没有真正发挥作用。2019年7月,上峪乡纪委给予杨玉平诫勉谈话处理。(淇滨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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