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永康“河道警長”呵護汩汩清流

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永康“河道警長”呵護汩汩清流

資料圖

“我這樣做害人害己,實在太不應該!”前不久,永康市龍山鎮某金屬製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起訴,面對公訴機關的詢問,他後悔不已。

今年6月,永康警方發現方某公司在未採取有效措施的情況下,將加工生產線上產生的廢水通過外接管道,以隱蔽方式直排入附近水田。經檢測,外排廢水中廢物濃度嚴重超標。公安機關根據相關規定,對方某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年來,永康市公安局以“河道警長制”為重要載體,緊盯汙染水體、汙染土壤等環境犯罪,將群眾高度關注的涉水環境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建立聯合打擊和合成作戰機制,多警種多部門通力協作,嚴厲打擊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危險廢物等汙染水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去年以來,該市公安機關共查處涉水刑事案件8起,公安部督辦案件1起,刑事拘留66人,行政拘留4人,有力震懾各類涉水類違法犯罪行為。

2014年,該市專門設立“楊溪水庫警務室”,派駐工作經驗豐富的民警擔任“河道警長”。為保護好楊溪水庫這個全市最大的“水缸”,確保40多萬群眾的飲用水源安全,該市不斷深化“河道警長制”,僅2018年至今,該警務室與相關部門共開展聯合執法整治行動上百次,發現非法垂釣人員60餘人次、勸阻游泳人員60餘人次,制止非法佔用水庫水域等違法行為50餘人次,有效制止各類汙染飲用水源的違法活動。

為護航“五水共治”,永康市實時更新全市31條河道的河道警長名單,由市公安局領導帶班督導,嚴格落實“一月一巡查”“一月一評估”制度,切實提高巡查督查實效。“依照‘治水項目警官制’,全市37個治水項目都有對應的責任警官,明確工作責任。”永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曙初介紹,公安部門聯合鎮街區治水辦、村居幹部、項目經理組成護航項目班子,做到治水項目推進到哪裡,項目民警就跟進到哪裡。

“河道警長”給力,清流汩汩不息,全市流域水質持續向好。1—10月,永康6個金華市控地表水斷面全部達到Ⅲ類以上水質,達標率100%;桐琴橋出境斷面水質保持在Ⅲ類,主要汙染物指標氨氮、高錳酸鹽同比下降0.3%、10.5%;楊溪水庫等全市重點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其中楊溪水庫達到Ⅱ類,實現治水惠民。

據《金華日報》,原標題《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推動流域水質提升 永康“河道警長”呵護汩汩清流》,作者,李聶 章陳波 譚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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