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巡察例會精準“分流”問題線索

今年以來,江永縣在村級政治巡察中充分發揮巡察例會作用,對巡察出來的問題線索進行集體“把脈”,確診問題“癥結”,再根據“癥結”將問題線索精準“分流”相關單位,達到了精準發現問題、精準研判問題、精準處置問題良好效果。

  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巡察例會,對該階段各巡察組蒐集到的問題線索進行歸納分類,列出問題清單。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列出的問題清單進行逐一分析,對非問題線索類予以剔除,並分門別類納入巡察報告。

  “關於蒐集的松柏瑤族鄉龍鳳村村幹部陳某承包本村工程項目問題,請大家分別發表意見。”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例會上,各巡察組和巡察小組成員持不同意見,通過群思廣義,找出了村級組織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經濟合作社班子成員本人、及近親屬均不得參與本村建設工程和項目的投標和承包的相關依據。於是,該問題以線索形式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

  據統計,今年第五輪常規巡察中搜集的六大類220個問題27條問題線索中,通過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例會集體“把脈”,最終確診問題癥結為125個,向相關部門“分流”移交問題線索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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