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追討十幾次的賠償款終於到位 申請執行人寫信謝法官

湘潭在線12月9日訊“短短四天時間,13萬元醫療費終於到位了,太感謝唐法官了……”近日,湘潭縣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唐荷蘭收到一封樸實卻真情的手寫感謝信,一起執行案件申請人張清明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謝意。

張清明的案件,還要追溯到去年年底。2018年12月5日,譚某華將家中牆面、吊頂等塗料業務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給張某,張某以純包工的方式又轉包給張某林,張清明就是張某林僱請的工人。在使用搭建的竹架板刮塗料時,張清明不慎摔傷。經鑑定,其傷情構成九級傷殘,法院判決本案3名被執行人譚某華、張某、張某林應分別向張清明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今年10月,經張清明申請,湘潭縣人民法院對本案立案後,3名被執行人仍未自動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11月19日,執行法官唐荷蘭帶領執行人員,到3名被執行人位於湘潭縣石潭鎮的家中上戶執行。在向張某、張某林瞭解情況時,發現下落不明的譚某華近期曾與張某林聯繫,唐荷蘭馬上讓張某林電話聯繫,勸其趕到石潭法庭參與執行調解。在場的被執行人張某、張某林一開始沉默拒絕,但在唐荷蘭的耐心勸說下,他們態度軟化,最後積極聯繫親友籌措錢款。中午兩位被執行人將7萬餘元執行款交到張清明手中。

下午1時,譚某華趕到石潭法庭,仍然拒絕履行義務,唐荷蘭對譚某華予以拘留。幾天後,譚某華的家屬將執行款6萬餘元交到法院。

張清明坦言,沒想到唐荷蘭這位女法官雷厲風行,幾天時間就解決了他的難題,“我和老婆為了這筆錢跑了十幾次都沒要到,多虧了法院幫我們執行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