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伪造借据,向表弟追讨“借款”,法院这样判……

七旬老人杨某以索要借款为名,将自己的表弟告上法庭,但在法庭上,被告李某却坚决否认借款一事。近日,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杨某存在伪造借据、虚构借贷事实的行为,依法驳回了原告杨某全部诉讼请求。


七旬老人伪造借据,向表弟追讨“借款”,法院这样判……

杨某委托代理律师孙某诉称,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是表兄弟关系,李某向杨某借款并写下书面借据,但李某逾期未还款,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庭上,李某对借款一事坚决否认。承办法官为了查明事实,带领审判团队通过四处联系、各方走访等方式,终于与杨某本人取得联系,了解到杨某因病在外省住院治疗的现况。经委托鉴定机构对相关证据上的签名进行鉴定,发现杨某通过其代理律师提交给法院的书面借据落款处李某的签名并非李某所签。杨某本人收到鉴定意见书及其他诉讼材料后,向法院寄来书面说明,承认本案不存在借款事实,杨某的谎言最终被戳穿。

原来,杨某认为李某骗取了杨某的房产,为了得到李某的相应财产,杨某遂虚构借贷行为,企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达到目的。杨某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承办法官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针对原告杨某的代理律师孙某向法院提供虚假当事人信息、提交涉嫌变造的律师事务所函私自代理等行为,蓬江法院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对律师孙某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查处。相关单位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对建议中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对该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及时向蓬江法院寄发了复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道德,强化律师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法官提醒,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蓬江法院对虚假诉讼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必然坚决打击,坚决维护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梁结喜 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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