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海南省東方市委原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原市長鄧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鄧敏1964年10月出生,是一名黎族幹部。他此前一直在海南省內工作,早年在家鄉陵水縣任職,1994年調任海南省委組織部,先後任組織處副主任科員、市縣幹部處主任科員、助理調研員、幹部一處副處長。
2006年底,鄧敏調任儋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年後,儋州市升格為省轄市,鄧敏改任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2009年10月,他出任省轄的昌江縣,任縣委副書記,後兼任政法委書記。
2014年5月,鄧敏履新東方市市委副書記、市長。
今年5月,鄧敏被查,此次他的雙開通報指出,其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在幹部職務晉升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變相保留違規設立的專項工作經費,多次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鄧敏被查對東方市而言,意味著該市連續3任市長落馬。
此前兩任為譚燈耀(2006年至2009年)、吉明江(2009年至2014年),3人均為海南本地的黎族幹部。
譚燈耀於2006年至2009年出任東方市市長。2010年1月2日即被檢察機關決定逮捕。2011年1月,他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
譚燈耀調離後,時任昌江縣長吉明江調任東方市長,任職共5年。期間他於2012年升至正廳級。2014年5月,吉明江升任市委書記,時任昌江縣委副書記的鄧敏調任東方市,接任市長。
2018年9月,吉明江被查;今年3月,他被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7年,吉明江利用職務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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