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杭绍台高铁玉环段征迁办法出台

近日,杭绍台高铁玉环段征迁办法出台。

为加快推进新建铁路杭州经绍兴至台州线温岭至玉环段项目(玉环段)(以下简称温玉铁路)建设,依法有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省发改革委《湖杭铁路、杭衢铁路、温玉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浙发改基综〔2019〕446号)精神,结合《玉环市交通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玉政发〔2017〕30号)、《玉环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玉政发〔2014〕28号)、《玉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政发〔2019〕14号)等征迁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权威发布丨杭绍台高铁玉环段征迁办法出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温玉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条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铁办负责征迁工作总协调;沿线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征迁实施工作;市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工作;项目公司按照业主职责和协议规定,做好征迁相关工作。

第三条 政策处理工作采取分段包干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分工。

第二章 征迁范围

第四条 温玉铁路工程征迁范围按《湖杭铁路、杭衢铁路、温玉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意见》(浙发改基综〔2019〕446号)确定执行。

第五条 环境敏感控制线内住宅、学校、医院、敬(养)老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根据玉环实际情况处理。

第三章 征迁补偿政策、费用的支付和确认

第六条 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原则上参照《玉环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玉政发〔2014〕28号)、《玉环市交通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玉政发〔2017〕30号)、《玉环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玉政发〔2019〕14号)执行。如以上规定之间有条文发生冲突的,以《玉环市交通工程建设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玉政发〔2017〕30号)为准。

第七条 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管线、标志标牌等设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业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迁建,所需费用原则上不予补偿,对迁建费用较大的业主单位予以适当补助。

第八条 对房前屋后的生活设施,根据评估报告,确实在工程施工中受到损坏的,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或者按照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第九条 土地征收范围内坟墓迁移,按公告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由沿线乡镇(街道)包干。公墓有批建的,按照搬迁综合补偿费用(包含奖励)5000元/穴,另加建设成本价进行补偿;未批建的,按照13000元/穴进行补偿。

第十条 沿线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铁路施工涉及的临时用地的租用,费用不得高于临近租地费用,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拆迁安置用地涉及的通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基础工程,其补偿费用按实际发生情况,经项目公司审价确认,纳入征地拆迁总费用。

第十二条 夹心地、边角地以勘测定界量(除农村宅基地外)计算,各乡镇(街道)在勘测定界量的10%内进行调剂(包含测量误差、边角地、夹心地)。乡镇(街道)在限时内签订协议的,给予综合补助3万元/亩。

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依法选择第三方审价机构全程跟踪审价,及时确认征迁工作量。各乡镇(街道)财务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规定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征迁总费用分阶段由第三方审价单位梳理审核,出具审价报告。

第四章 其他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因铁路工程施工,造成当地原有道路、水沟、水渠等中断,按设计图纸予以顺接,费用由项目公司统一结算。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新增的项目,由乡镇(街道)报经市铁办同意后实施。

第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和沿线乡镇(街道)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六条 对不顾大局,弄虚作假,哄抬征迁费用,以及阻挠和拖延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如触犯刑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高铁新区政策处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作为杭绍台高铁的延伸段,从杭绍台高铁温岭站引出,向南经温峤镇温岭西站,出站后向东跨漩门湾,止于玉环市芦浦镇玉环站,全长37.8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总投资概算约76亿元。

项目自去年12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以来,截至目前,PPP招投标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先期工程已开始明洞、暗洞爆破开挖,力争今年年底实现全线开工,有望与杭绍台主线同步完成工程建设,同步实现开通运营。

预计建设工期3.5年。2022年左右,杭绍台高铁温岭至玉环段将与主线同步建成通车。届时玉环至杭州将实现全线通车,仅需要1个多小时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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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的小伙伴们快看看有没有经过你家?

来看名单

楚门镇:筠岗村、彭宅村、田岙村、东西村、南浦社区、北渚社区、湖滨社区

清港镇:东升村、茶头村、芳斗村、樟岙村、垟根村、徐都村

芦浦镇:隔岭村

龙溪镇:凤凰村、山外张村、龙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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