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出的决定怎样才不会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违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不仅需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程序要件,包括行政机关是否具备法定的职责权限、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同时还需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实体要件,包括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

程序方面,政府需具备法定的职责权限,政府在作出行政处理告知书之前应当经过调查、调解程序,并向当事人告知处理意见及其应当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作出的最终处理决定需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实体方面,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需在事实上认定清楚、证据经过充分质证、法律适用符合法律及地方性法规、内容无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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