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陳某涉嫌受賄罪向金湖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金湖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陳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受賄罪 江蘇 金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