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仁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
一起涉嫌開設賭場罪的案件
兩人因此罪名被判刑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5月23日以來,被告人張某、李某某二人以盈利為目的,四次在張某位於仁懷市中樞街道陵園社區某小區的住宅內,由張某組織邀約參賭人員徐某某、羅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五十的仁懷麻將進行賭博。在該賭博場合中,參賭人員採取在張某處領取籌碼換算賭資的方式,在賭博中進行支付;賭博結束後按籌碼結算輸贏,期間張某從中抽頭漁利共計1900元;李某某以發放高利貸的方式及為參賭人員提供賭資,共計非法獲利1600元。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李某某以盈利為目的,開設賭場邀約他人賭博以從中抽頭非法獲得漁利; 二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合議庭經過認真評定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當庭作出判決。
宣判如下:一、被告人張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二、被告人李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三、違法獲利,給予追繳,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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