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撞坏信号灯,之后摊上事了……

只有撞车撞人跑了才是肇事逃逸?

觉得撞坏信号灯没人看到没人管?

交警蜀黎告诉你们

撞坏交通设施逃逸也是违法的!

2019年11月23日上午,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队民警发现碧海路信号灯杆被未知车辆刮撞,立即通知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接到通知后,事故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经现场调查及调取附近路段的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鲁LB***8小型面包车。

经调查,11月02日01时45分许,刘某驾驶鲁LB***8小型面包车沿太公岛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碧海路右转弯时,与交通信号灯杆相撞,致交通信号灯杆、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车辆逃逸。12月4日,刘某因肇事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报警。

信号灯、护栏等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完善完好的交通设施,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如损坏没有及时恢复,极易引发二次交通事故。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若是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肇事逃逸的当事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内拘留。

同时,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需要重新学习和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A、B类的驾驶证还将受到降级处理。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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