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今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4.2万亩

2019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健全各种激励机制措施,以完成省政府下达补充耕地任务为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保障农民持续增收为着力点,"四个坚持"扎实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全年全市共验收土地开发项目82个,新增耕地面积4.23万亩,新增耕地面积是省政府下达宜春市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任务面积的3倍,该市连续8年完成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任务数量和质量均列全省前茅,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到实处,保障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有了有力支撑。

坚持政府主导,做到稳步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参与"的方式,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副科级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情,制定符合当地发展的激励政策,如,袁州区、宜丰县等县(市、区)对完成土地开发项目较好的乡镇、村组给予政策倾斜和物质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进行。

始终坚持规划先行,落实以人为本。在项目实施前,各项目区都聘请有资质的、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专家对项目进行施工规划设计,反复与项目区干部群众座谈征求规划设计方案意见,尽量满足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客观需要。如高安市要求每个项目设计都必须有一名当地"土专家"参与,特别是水田开发项目,必须聘请当地水管员参与设计。对每个项目认真做好土地权属调查,对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等逐一进行核实、登记,并在村组张榜公布。对栽植苗木工程、搬运沙石和水泥预制件等简易工作,尽量让当地群众做,一方面当地农民参与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让群众得实惠。

坚持质量把关,争做精品工程。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验收制"六制"管理。要求所有土地开发项目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从招投标公告到确定承建单位,均有自然资源资源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直接参与监督,当地纪检监察和公证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了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外,自然资源部门还安排工作人员吃住在工地,协助监理人员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具体监督,对工程进展实行半月一调度。如宜丰县为确保机械设备按要求到位,在招标文件中严格规定了每个标段必须投入的最少机械数量,否则,每少一台每天罚款1000元,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坚持责任落实,强化后期管理。为确保新开发的耕地不撂荒、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农民耕地不减少,针对个别项目存在撂荒的现象,该市下发了《关于落实土地开发项目耕作主体的通知》。要求各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协助当地基层组织落实好耕作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将项目区的土地采取交还给土地所有权人耕作或者由土地所有者出租给当地种粮大户统一承包以及出租给农业开发公司经营等方式予以落实到位,并依法签订好承包合同,确定承包人的保耕责任。同时,与项目区乡镇村组签订好工程移交和后期管护协议,明确县、乡、村、组及承包户的后期管护责任。如上高县徐家渡镇泉港村土地开发项目完成新增耕地面积1022亩,竣工验收后项目区新增耕地已由村民联合承包种植西瓜等农作物,每亩预计可产西瓜3000公斤,按市场价0.8元/公斤计算,每亩平均增收2400元,除去生产成本每亩净赚1500元以上,整个项目区每年净增收入153万元,经济效益明显。

(李绍荣 欧阳文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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