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全市整治河湖“四亂”成效顯

贛州市水利部門以“河長制”為抓手,在相關部門配合下於近期重拳出擊,對全市河湖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四亂”問題開展了一次專項清理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去年排查出的340個“四亂”問題已全部整治到位;今年新排查出的40個問題也已大部分整治完畢,其餘問題正在積極整治之中。

為確保這次專項清理整治的有序推進,全市各縣(市、區)均成立了河湖清“四亂”領導小組,各地總河長簽發了清“四亂”令。各級水利、環保、國土、公安等部門通過與屬地鄉鎮強化協作、聯合執法,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嚴厲打擊涉及河流保護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水域空間管控,著力解決事關民生的非法採砂、河庫堤岸違建、亂排亂倒等突出問題。各地各部門採取實地調查和無人機航拍相結合的方式,在規定的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摸底調查範圍基礎上,將其他河湖全部納入排查整治範圍,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全面準確掌握問題情況。同時,公佈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違法線索,將群眾信訪舉報和媒體曝光的河湖違法違規問題納入專項行動問題清單。

按照“邊查邊改,及時發現、及時清理整治銷號”的原則,各地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根據歷史成因及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甄別分類,並按照堵疏結合原則,對涉河違法行為分別處置,特別是一些因政策變化而形成的特定時期歷史遺留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對照清理整治標準,逐項明確整治目標、措施及整治時限,嚴格處置,堅決整治到位。經過整治,全市河段水質和河湖面貌得到明顯改善。(黃凱 吳芳婷 記者 張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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