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中心城區今年計劃新增收儲土地三萬餘畝

贛州市印發市中心城區土地儲備計劃通知

今年計劃新增收儲土地三萬餘畝

日前,贛州市印發市中心城區2019年土地儲備計劃的通知。通知明確,本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期限為一年,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市中心城區結轉歷年儲備土地44445.07畝。2019年計劃新增收儲土地31344.75畝,納入年度儲備土地前期開發25469.61畝,納入年度儲備土地供應計劃25469.61畝,納入年度儲備土地臨時管護計劃5875.14畝,預計收儲資金需求總量145.37億元。

通知要求,要做好計劃信息公開和執行報告。土地收儲計劃經市政府批准後,及時在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做實儲備土地入庫和資產評估。要做實儲備土地入庫前的各項基礎工作,對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規、補償不到位、土地權屬不清晰、應辦理相關不動產登記手續而尚未辦理的土地,不得入庫儲備,確保“淨地收儲”。要嚴格土地儲備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與日常經費分賬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尤其要安排專人對收儲資金賬務進行管理,要根據土地收購儲備的工作進度,按儲備中心提出用款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的流程申報資金,不能缺少以上三個環節的任何一個環節。每年申報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時要實事求是,要與儲備計劃規模、資金需求量相吻合,申報的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獲得批准後,不能將專項債券資金用於《土地儲備機構名錄》以外的機構使用。同時,各區要切實根據通知要求,加強轄區內已收儲入庫儲備土地的巡查管護,堅持日常巡查和集中巡查,切不可認為入庫後就進入了“保險櫃”,要精心管護、合理利用,儲備土地防止被其他單位、個人非法侵佔。(記者 鍾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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