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2019年12月18日,由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灵璧县公共交易中心原主任、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原局长赵丹

受贿、伪造身份证件案在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赵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我对自己的受贿行为追悔莫及,愧对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对不起家人特别是我的女儿……”被告人赵某的最后陈述警醒了旁听席上在座的每位旁听者。这是黟县人民法院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

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12月18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伪造身份证件罪案件,被告人赵某曾任安徽省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业务和承接相关工程项目的承建过程中,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8.9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查明,赵某还授意他人帮助其办理了假户口和假身份证,并使用办理的假证件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和购买商品房一套。

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法律规定,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分别构成受贿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法庭综合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在经过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受贿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没收伪造证件。宣判后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本起案件全程通过网络直播并邀请正在县委党校进行培训的中青班干部学员以及县徽黄旅游集团部分员工参加旁听。旁听人员表示,通过庭审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零距离接受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清廉为官、勤政为民。

伪造身份证件、受贿,宿州这名女局长判了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黄山市黟县人民法院

审核:杨永琪、潘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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