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证据不足败诉了,二审又不许增加被告,再审证据不认可了,这证据到底有什么用?

我的天空253033448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永远是正确的。

依我之见:提问者的问题恰恰就是证据问题。

一,‘’一审因证据不足败诉‘’,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首先要解决的是案件法律事实问题,而法庭最后确认案件事实靠什么?靠的就是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证据,根据我国案件诉讼证据的‘’谁主张丶谁举证‘’的原则,提问者自己都明白自己‘’一审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可见,证据在一审确认双方争议的法律事实的重要性。

二,既然提问者不服‘’一审因证据不足的败诉‘’而向其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可是,你知道什么叫上诉吗?上诉就是你针对一审判决你认为错误不服而向二审法院提出纠正错误的诉求,既然你已明知一审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那么你向二审上诉时其争议的焦点应该是针对一审判决判你‘’证据不足‘’而提出上诉,在=审法庭上你应该对一审判决裁定不采信你向法庭提供的大量丶充分的证据一、一列举,并分析这些的来源合法丶内容客观真实丶与案件事实相关连,从而告诉二审法庭:你的诉求在一审判决时应该是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凿‘’充分‘’,而并非证据不足。

可是,提问者却错误的不去针对一审判决你‘’证据不足‘’而提出上诉,而是向二审法院提出‘’新增加被告‘’,说句不好听的俗语:你这叫做‘’牛头不对马嘴‘’。你说你这样二审法院怎么不裁定驳回上诉丶维持原判呢?

三,那么,你在诉讼中‘’增加被告‘’有没有这个权利呢?有!但只能在案件一审阶段增加,而不能在提出上诉时去增加被告,因为一审时是查明案件‘’事实审‘’的阶段,法律赋予了原被告双方的诉权,如起诉丶反诉丶放弃诉讼(含增减被告)等权利;而上诉审,又叫二审法院要解决案件的是原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所以,二审又叫‘’法律审‘’。

四,关于提问者的‘’再审证据不认了‘’的问题,我国诉讼法,即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民事诉讼法均规定:‘’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什么‘’新证据‘’呢?这里所说的再审案件时的原证据是指原被告双方在一审法院‘’事实审‘’的时候己经示证完毕,当时没有发现,或客观上没提取的证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相反的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而这种新证据在‘’再审‘’法庭上也仅仅是作为案件决定再审的‘’法定事由‘’,如果你提出的新证据确实的话,再审法庭会依法裁定‘’撤销原判丶发回重审‘’。而你的新证据也依法只能在一审法院另组合议庭重新审理你的案件的‘’事实审‘’时出示丶质证,再由合议庭决定是否采信。

提问者:你现在明白了你在二审丶再审时为什么会被二审法院和再审裁定‘’驳回上诉申诉丶维持原判‘’的原因了吧?


唐先明75443043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但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着比较复杂的证据规则。无论法官判案,还是律师代理诉讼,都要遵从证据规则,以此来判断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足以支撑举证方的诉讼主张。

证据不足,也就意味着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当待证事实不能被证明时,也就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也就无法判定。如此,自然也就难以支持该主张。

证据不足,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来考量。所谓质的不足,是指尽管待证事实也有相关证据,但证据所能证明的程度不能达到足以认定的程度。比如证据存在缺陷,从而真实性或者合法性存疑。

所谓量的不足,是指当把待证事实分为若干环节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证据证明。当有的环节欠缺证据证明时,就会导致证据链断裂。比如证据证明甲曾尾随被害人乙,尽管可以认为甲有加害嫌疑,但不能当然认定甲加害了乙。因为,尾随仅仅是加害前的一个环节,要证明加害事实,仍然需要其他证据。



风云26610126


二审之所以不允许增加被告,是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你在二审中增加被告,那二审的新增被告是没有办法上诉的,等于剥夺了二审中新增被告的上诉权,因此必然驳回。要么重新起诉案件,以使所有被告也有申请二审的权利。

至于一审新证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一审的时候没有发现的,或者说是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提取的,在一审结束之后,上诉时再提交才能够被法院接受,否则的话在一审之前且已经在原告或被告手中,但故意不提交,导致一审法院没有办法对该所谓新证据进行质证的,该证据是无效的,因为原被告都有帮助法庭查清事实的基本义务,故意隐匿证据,当然是不会被法庭接受。

上述两个问题都有错误,因此再审的时候必然不会被接受。


北京陈律师


我是文开石,我有靠谱的答案。

证据的作用就是确保法律的公正呀。

有罪无罪,谁对谁错,靠的就是证据证明,而不是靠嘴说,而不是靠拍脑袋下决定。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个事实,体现出来就是证据。

我的证据怎么就【不足】了?

一般人对于证据的认识是片面的,往往带有“我觉得/认为这个可以当证据”“我认为这个可以证明”的主观判断。

但是法院、法律认可的证据要具备真实性、时效性、合法性。

这样的证据,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司法机关根据这样的证据,才能确定事实真相。


文开石


我不理解,一审既然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二审就应该补充证据,要求增加被告是什么意思?而且,我相信,法院不接纳新的证据,一定有法院的理由。所以,题主最好把几份判决书晒一下。这样,你才能得到比较靠谱的回答。


重庆律师陈安定


具体要看判决书内容。根据您的说辞,可能是被告不适格。


郑文超律师


我是单位现金出纳,经单位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向区财局缴纳一笔罚款,经领导签字审批后,由主管会计将支票交给我,我去交了罚款。几年后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我刑事拘留,检查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未批捕,39天把我放出来,没想到后来又起诉了。一审期间检查院公诉的两个罪名(挪用资金罪,又加了个妨碍公务罪)都没有成立。可是法院到最后宣判的时候突然给我加了个罪名诈骗罪,这个罪名检查院也没有公诉,期间法院没有给我和辩护律师联系过,更没有给我辩护和质证的机会,直接宣判的我们从来不知道,检查院也没起诉的罪名。我既没有隐瞒事实真相,也没有非法所得过一分钱,怎么就一夜之间突然成了诈骗犯?我上诉后二审法院没有开庭,直接认定一审法院审判程序有瑕疵,但是还是维持原判。既然审判程序都有瑕疵,这样的审判结果对我能公平公正吗?实在是太冤枉了,跪求指点申诉渠道。


希望正义早点来


证据是判案基石,证据决定着案件性质与判决结果,采不采用那就看主审法官是否是有良知的法官了。


公平公正使者


你在一审干什么了???无论是提交证据还是要求追加当事人,都该在一审中完成,你干啥了???


gaochen1234561


啥证据都得法官认可。否则白费。认不认可法官随意性很大。错误行为也没处认定,法院监察室形同虚设,总会在和法官的默契配合中让控告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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