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控制权 中恒集团拟不超过3.5亿增持莱美药业股份

新京报讯(记者 刘旭)12月30日,中恒集团公告,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增持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莱美药业”)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

中恒集团表示,此举是为取得对莱美药业的控制权,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莱美药业股票,增持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中恒集团未持有莱美药业股票。

莱美药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莱美药业研发的莱美舒是首家上市(独家)国产艾司奥美拉唑口服制剂;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是唯一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

今年11月25日,中恒集团与莱美药业、莱美药业控股股东邱宇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协议约定,中恒集团拟与邱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共计184497185股(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签署并生效后,中恒集团将成为持有莱美药业表决权份额最大的单一股东,莱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协议中还约定,中恒集团承诺将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或受让大股东所持有的莱美药业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莱美药业总股本的5%。而此次的增持股票计划正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动作之一。

中恒集团还表示,未来将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将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的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平台。若中恒集团能对莱美药业实施控制,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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