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去了一家公司,上班九天,被領導以各種理由勸退,會有工資嗎?

Caralry騎士


你好,你新去了一家公司上班9天,就被領導以各種理由勸退了,這種勸退當然要給你結算工資的,你沒找公司要補償就不錯了,如果公司不給你工資,直接去勞動局投訴。我就看到一個幹了5天的員工被公司辭退了,去勞動局投訴都被受理了。


你只要記住一點,員工幹一天活,公司就必須支付一天的工資,這叫按勞分配,是有法律依據的。你在公司上班了9天,公司就應該支付你9天的工資,而且應該在你離職的時候一次性給你結清。

其實這個事在我看來工資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為什麼公司領導這麼快要勸退你,我認為你應該認真的反思一下自己,看自己是不是在工作中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比較差,或者做事的方法有問題,這才導致領導以各種理由對你勸退。所以你要吸取工作上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的改進自己不足的地方,在下一份工作裡面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些情況,從而讓自己勝任工作。

總之,這9天的工資,你等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查一下工資卡就行了,如果沒發就打電話問一下公司是怎麼回事,我認為公司應該不會少你的工資的,你主要是從這個勸退的經歷中汲取教訓,改變自己,提升自己,讓自己在以後的職場中不會被勸退就夠了。


Sir聊HR



有工資的,有可能還有更多的補償。


一、關於是否有工資,以及拖欠的相關規定。


1、根據《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只要你在公司上班了,就應當跟其它員工薪酬分配原則一樣,實行同工同酬,應當獲得工資。


2、根據《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3、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結論:從以上的條款看,只要你根據企業的要求上班了,你就應當根據企業的薪酬分配製度,獲得相應的工資。如果企業拖欠的,可以申訴,獲得自己的正當工資,甚至還有賠償金。


二、可能獲得經濟補償的情況。

從你提供的信息看,是企業要求解除合同。


1、根據《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如果單位解除合同,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勞動者還可以獲得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單位在管理上有違法行為的,勞動者可以獲得二倍的經濟補償。



萌叔古道


勞動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依法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以題主要求公司支付薪資是非常合理的行為

題主上班九天,肯定還在試用期,那公司是否有權利在試用期勸退員工呢?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之類的呢?咱們來看看相關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很明顯公司是可以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為由勸退題主,但這裡有個問題,何謂“不符合錄用條件呢”?

仲裁中,這裡的舉證方就應該是公司,公司需要給出題主“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這類證據一般是員工入職時簽字了的《試用期目標責任書》《績效考核表》《崗位說明書》之類的書面憑證,如果公司給不出這類證據,公司就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勸退題主,那就還可能涉及到賠償金的問題,這裡就不多做闡述

建議題主可以先到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監察大隊先和公司人力部門溝通一下,給給壓力,能解決的就儘快解決,畢竟真上仲裁庭了,題主也會損耗很多時間成本


HRBP毅先生


按照《勞動合同法》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肯定是可以要求發給相應工資的。因為,不管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時一次性按勞動者的勞動支付工資報酬。

但是,為什麼我們感覺真正想拿到工資這9天的工資不容易呢? 因為,不給你,你想討個說的成本太高了。不管是要費的時間、去尋找管這攤子的政府機構、或者上法庭,都好麻煩,找律師還要錢呢。所以,才會出現,法律肯定有權益你拿不到。

所以,以一個曾經在多個行業混跡過的過來人,給你兩個招:

1.找勞動監察部門幫忙。 勞動監察就是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網上搜索一下你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打過來就是了。 或者也可以拿投訴這個跟你的原公司談。當然,你也可以打全國統一打話12333,然後由他們幫你轉到當地的人社局的人,對接你是事。

2.還有就是在你們省或市政府服務網上去,說明情況,一般現在要求民生事件7個工作日內給回覆或解決。以福建為例,還有一個12345的電話可以直接打,跟政府網站是邦在一起的,要求他們幫忙處理。


五穩職場


新去了一家公司,上班九天,被領導以各種理由勸退,會有工資的。因為發放工資不是以上班時間的長短為依據的,而是以有沒有在崗給公司提供了勞動為基礎的。所以即使是領導以工作能力為藉口辭退你,也需要支付9天的工資的,支付的標準是你們當初勞動合同簽訂的金額為準,如果當時是口頭約定,那就按照同崗位的工資標準來計發。



當然,如果該公司有辭退試用期員工不發放工資的前科,建議你諮詢一下之前離職的同事是怎麼要回工資的,如果沒有熟人諮詢,建議你到當地的人社局勞動稽查科提出仲裁的申請。不過最好要準備一些在該公司工作時候的一些資料,比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考勤記錄、領導談話的錄音、辭退的通知書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等等。


雖然要回9天的工資很重要,但是下一步的打算可能更重要:

1、要儘快的尋找下一家工作單位。不能因為這家公司的短暫的不太成功的工作經歷,影響了下面的工作選擇。要儘快的尋找合適的工作機會,儘快的進入工作,避免被此次經歷長期影響。

2、要分析此次工作不成功的原因。看一下到底是工作的原因多一些,還是個人的原因多一些。如果是因為個人存在不足,那麼一定要加強學習,補足短板。在今後的工作中儘量表現得好一些。如果是個人態度和性格的因素造成的被動離職,那麼更應該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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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實戰鄧玉金


從你的問題中,你工作了9天,也就是說還在試用期,而你不是因為違規,違法的問題而被開除,而是因為領導的各種理由勸退的,也說明你的辭退有可能是因為領導單方面覺得你工作能力有問題,不適合在公司幹,是公司對你單方面的辭退。在試用期內,你沒有轉正的前提下,公司的確可以更具公司用人制度隨時開除你,但是在試用期內開除員工,公司是需要支付員工半個月的薪資作為補償,雖然現實中很少會有公司補償到位。但是對於你就職時間給出相應的薪酬那一般情況下都是會給到位的,畢竟公司也怕違反勞動法,所以對於工資,你完全可以放心。

如果你的公司真的不給你工資,你畢竟是工作了九天,也是付出了勞動的。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去反映你的問題,一般勞動仲裁機構都會出面幫你協調解決。如果協調無效,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徑維護你的權利,獲取你該有的工資。

所以你不用擔心你會得不到工資,無論從那個角度來說,你既然已經給公司幹了九天工作,那就一定是可以得到該有的報酬的。以上是我的答覆,希望能幫助你。


木大叔


新去了一家公司,上班九天,被領導以各種理由勸退,會有工資嗎?很高興能夠回答您這個問題,這個工資肯定是要發的,但是你也要做好充足的思想準備,上班時間短,各種條件都不具備,而且有些單位有規定,試用期7天或者更多內離職是不發工資的,建議你做好如下準備吧:

1、收集你上班的證據。尤其是你的考勤、打卡或者人工劃考勤的證據,防止出現糾紛。

2、將自己的工資卡等信息及時告知人事或者財務部門,防止因為這個原因推脫補不發工資給你。

3、回憶你有沒有在新員工培訓階段簽訂過試用期或者員工手冊內容有關試用期多久離職不發工資的選項,如果沒有,更好,如果有那就做好不發給你的準備吧。

4、既然離職了,肯定要跟領導攤牌,九天雖然說工資不多,但是對於你來說九天時間啥也沒撈著,還賠了飯錢,肯定於情於理不合適,有理有據的要工資。

5、如果領導同意網開一面或者超出規定發給你工資,最好,如果不發,不好意思,有了第一步的證據,勞動監察、勞動仲裁、訴訟等著吧,威脅一下,一般都會就範。

6、如果沒被嚇唬住,那就認了吧,畢竟好好找工作才是正道,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這樣的單位不在也罷。

最後總結下,這幾天工資試用期可能也沒多少錢估計,與其為了這點錢跟單位耗著,還不如重新振作精神去找下一家單位,作為求職者來講,我們是耗不起這個時間成本的,但是對於企業來說,那可真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來了一撥又一波,只要錢到位,那可是人山人海,所以,找到自己合適的企業,勸退咱就走,你好我好大家好。感謝收納。


首席人力資源官CHO


首先我先對你表示同情,我很肯定的告訴你有。但是我認為對有這種上班9⃣️天就被辭退還想要工資的思維邏輯,我認為這種思想很難有成長,也很難在職場中有所作為。我認為你應該好好反思一下:

1、首先公司把你招進去,那說明公司是缺人的,你上班九天就被公司辭職了你為啥不想想為啥辭退你呢?

2、公司上班賺錢都是價值交換,上班之前公司肯定是你有期許和期待,辭退說明你沒有創造價值,為啥不想想你自己如何成為人才呢?

3、貪小便宜吃大虧,只有先想著為他人付出,別人才會對你付出,啥事都斤斤計較,別人也不願意和你成為朋友,除非都是你朋友也是和你一樣的人


商說徐田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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