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沈小米童鞋


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如果是员工在提起仲裁前,已经从主动公司离职,那么仲裁期间,因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所以员工无权要求公司付仲裁期间的薪资。

如果提起劳动仲裁的理由是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发、扣发的薪资,并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因员工并未在劳动仲裁期间提供劳动,且公司并未禁止劳动者仲裁期间继续工作,因此劳动者无权主张没有上班期间的薪资。

如果员工提起仲裁的理由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恢复劳动关系,因仲裁期间,员工不去上班的原因并非自己不愿意去上班,而是公司不让去上班,若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公司是应当支付仲裁期间的薪资的。当然如果员工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那么仲裁期间的工资原则上并不支持。劳动者不能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又要求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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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需要在60日内结束。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只要仲裁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若劳动者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京悦所袁康迪、夏烨)


京悦说法


第一问题: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

回答如下:

最长不超过60日。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 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二个问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求公司支付?回答如下:

关键要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劳动关系存续,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劳动者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

如果在仲裁期间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是就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而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劳动者个人诉求如何。如果劳动者的诉求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得到仲裁机构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如果劳动者的诉求是要求得到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现附上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部分条款,希望对题主的思考有所帮助:

第10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

第14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15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27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29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3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学苑


一、

劳动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审理期限。受理期限为5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 。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二、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期间,如果扔保持有劳动关系且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关系存疑,或者员工本人未正常出勤则应由劳动仲裁确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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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在双方无法协商调解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是最佳的维权途径。通过劳动仲裁的审理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新的诉求审理。

随着劳动法律的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护,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速度就可以看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已经很强了。

实际中甚至有少量的劳动者,利用劳动法的偏向以及用人单位无防范意识,故意“碰瓷”来要求单位的经济赔偿。

还有很多劳动者对于维权程序不了解,认为花费的时间太长,申请劳动仲裁得不偿失。那么劳动者通过仲裁维权需要多长时间呢?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可否要求单位支付呢?

劳动仲裁申请、受理、审理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应于5日内受理,不予受理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仲裁委受理后应该在45日内开庭审理,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15日。但是在近期的争议案件仲裁中,常常会比这个时间要长。原因是劳动争议案件太多,仲裁庭排满,只能延期处理。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上诉要审理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劳动仲裁后一审要根据案情而定:

1、如果案情简单,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案情复杂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也就说最快3个月,慢的话,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

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

劳动争议案件常见的诉求有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等。

经济补偿金争议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解除之后劳动者并未在单位提供劳动,仲裁诉讼期间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继续上班,原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

违法解除分为两种情况:员工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仲裁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损失。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员工未提供劳动是就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么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应该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员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申请、审理、一审、二审总共花费两年时间,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4个月的工资损失。

加班工资、补缴社保、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如果是在职申请,仲裁诉讼期间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若是离职后申请仲裁,未提供劳动就不能要求单位支付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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