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正在组织研制17项金融科技标准,平衡数据资源高效利用与安全


央行正在组织研制17项金融科技标准,平衡数据资源高效利用与安全

从数据资源视角来看,同样是互联网金融,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百信银行等新兴银行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对于传统银行发展形成“鲶鱼效应”,在于BAT等互联网企业海量数据资源的强力支撑;盛极一时的P2P之所以面临清理整顿,在于数据资源底子薄,绝大部分边干边积累,不过其信贷数据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现如今,全国金融机构均在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数据流通融合也成为大势所趋。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与互联网企业战略合作等方式,拓宽数据融合渠道,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与阿里巴巴、中国建设银行与腾讯、中国农业银行与百度、中信银行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另一方面,数据资源型企业主动推出面向金融机构的大数据产品,例如国网数融e-供应链金融。对此,央行正在组织研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17项金融科技标准,平衡数据资源高效利用与安全。

17项金融科技标准

根据央行科技司二级巡视员杨富玉12月5日在“2019银行数字化转型高峰论坛”暨第十五届中国电子银行年度盛典上的演讲,央行正在抓紧组织研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17项金融科技标准,欢迎广大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科研院校等各方力量以不同形式参与,而且将支持外资企业加入标准工作组,公平参与金融标准编制,增强标准编制主体的多元化。

不难预见,在大数据金融科技标准的引领下,金融与相关领域数据将实现有序高效流通融合,有力支撑金融大数据深化应用,助力提升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还在组织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等单位争取在中国基于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的数字身份识别项目试点,欢迎商业银行积极支持并参与。LEI可为对方识别和验证带来重要价值,采用范围正从全球监管报告扩大至银行业以及供应链和数字市场等行业,将极大地促进全球法人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全球法人征信行业发展与金融全球化。

“最小够用、用而不存”原则

与此同时,央行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措施,正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合作推动金融类APP规范化,比如从技术使用规范、数据使用规则等方面提出一定要求,推动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安全应用等,下一步还将推进技术检测工作。其中,央行参事、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刘萍一行,曾在今年8月21日考察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恰好是在8月,央行正式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该规划明确,我国将“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同时以“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为前提,“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

简言之,我国将实现金融业内数据融合应用,金融业与相关行业之间数据融合应用。对此,央行科技司副司长罗永忠12月20日在瞭望智库“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闭门研讨会上表示,如何平衡金融市场数据采集使用效率与安全,始终都是重难点,央行或将依据“最小够用、用而不存”原则来指导各市场机构,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对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进行全流程防护和分级管理,高效利用相应资源,同时降低合作各方对数据权属和权限的敏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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