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經》對生命的認識: 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

《阿含經》認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世界和生命存在的要素,是構成宇宙萬有的根本。

1、五蘊

佛教認為世界和生命是由色、受、想、行、識5種因素構成,這5種因素就被稱為五蘊。色蘊是指物質,由地、水、火、風所造,是構成世界的4種物質。色蘊分內色和外色,內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外色就是色、聲、香、味、觸五境。受蘊是指外界作用於眼、耳、鼻、舌、身而產生的痛癢、苦樂、憂喜、好惡等感覺,是說人的心理活動。想蘊是通過對因接受外界事物而產生的感覺進行分析得到的知覺和表象,是一種理性活動、概念作用。如聽到蟲叫聲、車聲,人就能確認那是蟲叫聲或車聲。行蘊是通過對外界事物的認識而產生的行動意志,相當於心理活動,意志活動。識蘊是人的總的意識,即把受、想、行三蘊會聚在一起,能夠就所對境界覺了分別,也就是認識的功能和結果。識蘊包括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活動與內容。五蘊的真相是無常、苦、空、無我。

《阿含經》對生命的認識: 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

2、十二處

十二處是指由六根和六塵結合所產生六識的12個處所,具體指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眼處又稱眼根,指視覺能力或視覺器官。耳處又稱耳根,指聽覺能力或聽覺器官。鼻處又稱鼻根,指嗅覺能力或嗅覺器官。舌處又稱舌根,指味覺能力或味覺器官。身處又稱身根,指感受到冷暖、痛癢、溼滑的觸覺能力或觸覺器官。意處又稱意根,指知覺器官及所有的知覺能力。色處專指眼根所識別的對象,分為形色、顯色、表色三類。聲處指人與其他動物從聲帶出聲,以及物質之間互相接觸所產生的聲音,分為有意義與無意義兩種。香處指通過鼻根所識別的對象,有好、惡、益、害4種。味處指通過舌根所識別的對象,有鹹、酸、苦、甘、辛、淡6種。觸處指通過身根所識別的對象,可分為能造的觸和所造的處,能造的處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觸是四大所造的觸,指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暖、飢、渴等。法處指意根所識別的對象,包括對色、聲、香、味、觸五處以外的其他事物的現象。分為存在與非存在、實法與假法等。

《阿含經》對生命的認識: 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

3、十八界

十八界和十二處密不可分,在十二處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六識就是十八界。十八界中眼界至意界就是十二處中的六根,色界至法界就是十二處中的六塵,六識界包括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眼識界是作為視覺和認識主體的要素或認識作用;耳識界是指聽覺的認識;鼻識界是指嗅覺的認識;舌識界是指味覺的認識;身識界是指觸覺的認識;意識界是作為知覺的認識主體或知覺的認識作用。

十八界中的意界和意識界是不同的,意識界是現在剎那的六識,它的作用一結束便進入過去剎那,而過去的六識是意,換言之,六識和意識是時間上的不同。六識界中的前五識界各自有自身固定的活動區域,即5種感官只能了知直接在自身面前的與自身相應的對象,並不能涉及其他的領域,即只有分攝受性。所以佛教把認識分為三種,一是處境對象呈現於面前時的認識;二是由現時感性認識而聯想過去形成相同或不相同的感性認識;三是基於感性認識的構思和推理。前五識界只有第一種認識能力,而意識界則具備全部三種認識能力。

《阿含經》對生命的認識: 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

4、宇宙萬有的總分類

十八界中“界”的含義很多,這裡主要是種數、界限的含義,即十八界的自性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界限、範圍;再者就是種子、因素的含義,即十八界各個為因而生成。佛教認為十八界攝盡宇宙的一切現象,是對宇宙萬有的總分類,這種分類也是以人為中心,是由能夠發生認識功能的六根,作為認識對象的六塵,以及六根與六塵相接觸而產生的六識,構成了和人身統一的宇宙萬有的基本要素。在《阿含經》中,佛說十八界的法都是無常敗壞之法,十八界中只有意界可以去到未來世,其餘17界都是虛妄幻滅之法,只有一生。而意界卻不是自然而有,它是由第八識如來藏所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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