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為什麼一定要殺毛文龍?兩人都是明朝將領,都是忠臣,為什麼還要這樣?

用戶58532485446


袁崇煥是明朝的忠臣,而毛文龍同樣也是明朝的忠臣。


袁崇煥並沒有確鑿的證據給毛文龍定死罪,袁崇煥提出的毛文龍的12條罪狀,真正屬實的只有三四條。況且毛文龍是東江鎮的統帥,袁崇煥是遼東地區的統帥,兩個人都是明朝的封疆大吏,毛文龍並不是袁崇煥的下屬,縱然毛文龍犯了死罪,袁崇煥也沒有處置毛文龍的權力。

袁崇煥處置毛文龍的理由是他有尚方寶劍,具備先斬後奏的權利。然而在袁崇煥拿到尚方寶劍之前,毛文龍就已經被天啟皇帝賜予尚方寶劍。


因此毛文龍和袁崇煥都具備先斬後奏的權力,袁崇煥要殺毛文龍,最起碼要事先報告皇帝。擅自殺害一個有尚方寶劍的封疆大吏,袁崇煥的做法的確存在問題。而袁崇煥殺毛文龍真正目的,主要是為了奪取毛文龍的兵權。

根據史書的記載,袁崇煥殺毛文龍之前,先假裝去皮島找毛文龍進行軍事交流。袁崇煥到達皮島的時候,毛文龍熱情接待了袁崇煥,請袁崇煥一起觀看了閱兵。


在這期間,袁崇煥和毛文龍多次交談,為了讓毛文龍主動讓出兵權,袁崇煥多次暗示毛文龍,但是毛文龍每一次都拒絕袁崇煥。在兩人的最後一次談話中,袁崇煥勸毛文龍告老還鄉,但是毛文龍以東江戰事未平為理由拒絕了袁崇煥,之後便發生了袁崇煥殺毛文龍的事件。

從袁崇煥和毛文龍兩人交談的內容來看,袁崇煥殺人主要目的就是奪權。至於毛文龍的幾大罪狀,只是袁崇煥殺人後的理由罷了。


毛文龍投降皇太極的可能性非常低,畢竟袁崇煥是皇太極的仇人,假如毛文龍真的投敵的話,恐怕早就把袁崇煥殺了。不過毛文龍本身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毛文龍殺害老百姓冒功,就是一件殺頭的罪。但是在當時的局面下,即使這件事告到崇禎皇帝那裡,毛文龍也不會殺頭。

同時毛文龍還多報了軍隊人數,但是多報軍隊人數是整個明朝軍隊共同的問題,袁崇煥的部隊也有這種情況。至於袁崇煥說毛文龍是閹黨,這個罪狀純屬袁崇煥故意汙衊。袁崇煥汙衊毛文龍的時候,恐怕沒有仔細想想自己。


在魏忠賢當權的時候,袁崇煥曾經為了巴結魏忠賢,給魏忠賢寫過很多阿諛奉承的奏摺,並且給魏忠賢立了一個祠堂。假如巴結魏忠賢是死罪,恐怕該殺的是袁崇煥。

這四個罪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主要依據,除了“通金”沒有證據外,其他三個罪即使是崇禎皇帝審理,也不會殺死毛文龍。因此袁崇煥殺毛文龍,完全是自作主張的擅殺。


袁崇煥殺死毛文龍後,雖然使袁崇煥控制了東江鎮,卻導致毛文龍部將大量叛逃,東江鎮也逐漸衰落,最終影響到了遼東戰局。正是因為袁崇煥過於驕橫,崇禎皇帝才會逐漸猜忌袁崇煥,最終將袁崇煥凌遲處死。


歷史總探長


袁崇煥之誅毛文龍,到底是功、是罪、是過?最關鍵的問題,當然是在於毛文龍是否當殺。大量事實證明,文龍自據有東江後,獨霸一方,驕橫跋扈,其後更揹著朝廷,一再進行通敵叛降活動。袁崇煥在斬毛文龍時所宣佈的十二大罪,並非什麼憑空捏造或隨意上綱,而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下面,準備擇其中之主要者,略作考辨。

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毛文龍自稱擁兵二十餘萬。朝中對此極表懷疑,天啟六年,姜曰廣、王夢尹奉詔出使朝鮮,準備到毛營閱視,毛文龍卻口出悖言說:“閱不閱在我。不惟閱不閱在我,並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姜、王回朝後疏言:“文龍兵冊十五萬,能用者只二三萬;”登萊道王廷試則額定為二萬八千人,兩者的意見是大體相同的,但毛文龍對此卻大為不滿。對於這一點,《國榷》也承認:文龍“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島,莫能難也。”朝鮮方面也曾指責說:“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由此可見,毛文龍之不受節制,當是事實。有些學者引《崇禎二年六月薊遼督師題本》曾經提到:毛文龍“毅然願編營伍受節制”一語,認為文龍“既然有所轉變,何必吹毛求疵非殺不可。”但考諸《題本》,此語只不過是敘述事件之發展過程,緊接此語之後,即有“(袁)曰:營伍定,則年終必行甄別,祖宗自有法度,不得假也。文龍於是悔其言之失,私對副將張翥曰:我姑以此了督師之意,其實營制難,我只管包完東事便了。臣於是悉其狼子野心,終不可制”等語,這分明是揭**文龍在督師面前耍手腕,怎能說是毛文龍已“有所轉變”呢?!

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這是毛文龍利用其遠據海島而慣用之伎倆,但其實也是漏洞最多、暴露最早的問題。文龍入據鎮江之初,即遭後金還擊,“斬遊擊劉某及兵千五百級,文龍僅以身免。”[49]但文龍匿敗不報,為登萊通判王一寧所告發,由於文龍“媚魏忠賢為奧援”,一寧反被誣,逮治論死。[50]天啟四年,“時秀水譚昌言為登萊參政。毛文龍藥遼人舌獻俘,昌言廉得之,密與解藥湯,旬日舌清乞命,皆遼人也,言其實,編為農。”[51]同年七月文龍又報三捷,“獻浮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52]後來,袁化中被拷死獄中,這是因素之一。天啟五年八月,戶科楊文嶽曾就毛文龍獻俘七名,途至廣鹿島又換回六名一事,上疏參駁說:“臣聞之不勝驚疑。夫獻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遠播威德,昭示寵靈,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來,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發?後換者,不知何處解來?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報功則涉混,以對皇上則似欺。乞嚴敕該部查審真偽,仍諭毛文龍,以後開報軍情務從真實。”[53]兵部在覆文龍疏中也指出;“外議嘖嘖,猶有不敢盡言者”。對於毛文龍的冒捷獻俘,不僅“中朝頗知其妄”,[54]朝鮮方面的記載也是明確的:“(李)廷龜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煉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皆欺罔之言也。”[55]

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這顯然不是指毛文龍所轉呈的後金書信中有冒犯語言;而是指文龍本人的真意。對於這一點,《督師題本》講的是清楚的,即:“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聯繫到毛文龍曾於崇禎元年春突然擁兵至登州,聲言索餉;以及他致皇太極的私通信件中有“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之語,[56]可見事情並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十:“交結近侍。”這也不是指魏忠賢專權時期的一般應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實質是結為團伙,即所謂“文龍與魏忠賢相因而相藉者也。”[57]這一點,從魏閹對待毛文龍與袁崇煥一親一惡不同的態度,可以看得很清楚,因崇煥“為人疏,於大璫少所結好,”[58]魏忠賢曾“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59]迫使崇煥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賢伏誅後才得以複用。而毛文龍的情況卻完全不同,他“務結中貴,以為自固之計,”[60]故“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  入權宦囊中”。[61]事實上,在王化貞被處死之後,魏忠賢便成了毛文龍的後臺,不僅冒捷冒餉得以通行無阻,而且誰參劾毛文龍,誰就得遭殃,象王一寧、劉之鳳、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廣、王夢尹等,或被論死,或被斥逐,這都是魏忠賢庇護毛文龍的結果。甚至在魏閹伏誅之後,仍出現了“內官王國興擅到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62]的情況。可見毛文龍與宦官的關係,實在並不尋常。

罪之十一: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這當然不是指戰術上的避實擊虛,而是指毛文龍常常臨陣逃竄,不敢接戰,即《李錄》所說的“有同群羊之見猛虎”。至於掩敗為功,那也是事實,別的用不著多說,就在鐵山慘敗之後,毛文龍即上報宣州、義州等處“五捷”,但考之《東華全錄》,後金在破鐵山後,並無與毛文龍交戰之事,所謂五戰五捷,實皆虛冒。當時袁崇煥即已指出:“鐵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遺,而朝夕報功。”[63]可見崇煥對文龍此種所為是深知的。

罪之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這幾乎是所有參劾毛文龍者的共同看法,如崇禎元年,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指出:毛文龍“專閫海外八年,糜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復,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復者何地?所搗者誰巢?”[64]這些都是明擺著的事實。可是有些學者卻撒開毛文龍本身的問題不談,認為這“應首先找督師是問”。[65]我們說,作為統籌全遼戰局的督師,對此當然是要負責的。袁崇煥對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經過查證、並在開導無效之後,毅然斬之,這難道不正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嗎?!

在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中,我認為最關鍵的一條是罪之五:“私通外夷。”這不僅僅是“擅開馬市”,即“文龍在島中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66]“私通粟帛,易敵參貂,藉是苞苴,為安身之窟”[67]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敵叛降。袁崇煥在當時雖然未能看到毛文龍與皇太極的往來書簡,但對於箇中的一些情況是知道的,其中最有可能的是獲得了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的告密,只是由於劉興祚的身份關係,袁崇煥在當時對此事不便明說罷了。《崇禎紀事》載:崇煥奏報中有“文龍逆跡昭然”之語;《蔣錄》則載:“明袁崇煥以總兵毛文龍據南海皮島與我國私通,殺之;”崇禎帝在覆旨中也明確指出:毛文龍“通夷有跡”。這些都證明了毛文龍之通敵,是導至督師斬帥的重要原因。關於毛文龍通敵叛降的問題,因已有學者作了專文論證,[68]在此不準備多說。但僅憑毛文龍在致皇太極信中提出的:“爾取山海,我取山東,若從兩旁夾擊,則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屬爾管轄;” [69]“結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頭領隆我,我亦不肯;”[70]以及他準備拿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兄弟與後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證毛文龍確是罪在當誅。

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對斬帥問題有一段總結性的評論:“客亦聞夫年來國中所議文龍乎?否也。曰虛兵也;曰冒餉也;曰假俘假捷以騙功騙賞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長也;曰一跋扈將軍也。自武登撫相與爭而去,其欲得而甘心於文龍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簡、掛彈章可數百計也。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快然。……是文龍之殺,文龍之罪也,而非崇煥罪也。”程氏的這番評論,是在袁崇煥蒙受種種不白之冤,而“擅殺大帥”之說又甚囂塵上的時候提出來的,在當時,如果沒有一種為公理而抗爭的捨身精神,是不敢講這樣的話的。它不僅代表著當時真正的輿論,而且也是經受了歷史的檢驗的。


古海遊


先說毛文龍,浙江杭州人。開始默默無聞,以算命、麻衣相術為生,勉強度日。


也許是孰能生巧,算出了30歲能時來運轉,在這一年成了“北漂”,來到遼陽。原因是他舅舅跟遼東巡撫王化貞關係不錯,毛文龍當上了練兵遊擊(旅長)。


不想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遼陽陷落,時任遼東經略自盡。毛文龍指揮殘兵,佔領了後金的鎮江,史稱“鎮江堡大捷”。斬殺守將佟養正,此人正是日後康熙皇帝的外曾祖父。由此,毛文龍被王化貞任命為副總兵,(軍區副司令)。


後金豈能善罷甘休?很快毛文龍丟掉了鎮江,率部來到了鴨綠江口,當起了皮島島主,成立了經濟特區,不僅擴大內需,還與日本、朝鮮等地客戶做進出口貿易。史書記載:“召集流民,集備軍需,遠近商賈紛至沓來,貨物齊備,捐稅豐厚。” 有土斯有財,靠著皮島,毛文龍拉起了一支幾萬人的部隊。

皮島以其地理位置上的優勢,成了明朝對抗後金格局中的一枚重要棋子,毛文龍主營經濟之餘,偶爾搞搞副業,時不時派出小股部隊襲擊後金,天啟三年(1623年)毛文龍部攻佔金州,因還不具備黑科技,後金還真拿他沒辦法,這樣皮島這支軍隊成了牽制後金的一股力量,真不愧是“遊擊”出身。當時,兵部對其判斷也是:“毛滅奴不足,牽奴有餘”。


彼時的袁崇煥,被崇禎皇帝起用,出任兵部尚書,督師薊遼,提出“五年復遼”方略。崇禎皇帝答應了袁崇煥的條件:1、戶部供應銀子和糧食;2、工部提供武器;3、人員任命,吏部不得干涉;4、言官不瞎扯。


沒本事的人說大話,叫吹牛皮;有本事的人說大話,是心懷大志。從元素樵居的典故上,羅浮道長:“當今皇帝昏庸,朝政腐敗,你別再出道了。”袁崇煥答到:“長放心,我本大明一亡命之徒。”口氣很狂,是屬於後者。


年少時期,袁崇煥立志通過科舉,為國效力。有詩云:南天撐一柱,其上有青雲。表明心志。


一邊皮島位置特殊,朝廷直接管轄有難度,加上對後金的牽制作用,使得毛文龍可以不聽命令;另一邊是袁崇煥新官上任三把火,需要整肅吏治,完成“五年復遼”目標。兩股力量交織在一起,矛盾漸起。


袁崇煥一招殺手鐧,實施海禁,以皮島為中心,方圓兩百里,嚴禁海上貿易。這招可打中了毛島主的七寸,失去了經濟來源。

為實現“五年復遼”,也是多年為國盡忠的夙願,雙方博弈之下,袁崇煥痛下殺手,贏了當下,埋下了隱患,此為崇禎皇帝殺袁崇煥理由之一;毛島主輸了性命,明王朝失去了牽制後金的一支力量。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沒有苦勞也有疲勞~點個讚唄^_^


公子霜塵


這得從袁崇煥任遼東巡撫說起。此時,袁崇煥已經在關外呆了幾年,對後金與明朝軍力有了一定的認識。特別是寧遠之戰後,雖然寧遠僥倖不失,但袁崇煥顯然對靠軍事平遼失去信心,萌發求和罷戰的想法。這才有了他弔孝老奴,與皇太極和議的舉動。

但在當時,與後金和議,在個人政治上,無疑是一種自殺行為。因為後金這個政權,並不是外部勢力,而是明朝早期,自通古斯遷來建州定居的一個小部落。後金反叛,席捲遼東,對明朝廷而言,是無法容忍的背信棄義。大家想象一下,我們會因為臺灣一時不能收回,就跟他談判讓他獨立嗎?因此,袁崇煥的和議,面臨幾大難關:

一是無法獲得明朝廷認可;

二是後金強佔的遼東領土難以收回;

三是毛文龍領導的東江鎮對後金的襲擾。

袁崇煥不管不顧,先與後金接觸。比如,欺騙朝廷說,弔孝老奴是為了打探情報,和議是為了麻痺後金等等。到崇禎朝,更是發展出一套“守為正著,款為旁著”的理論。

在與後金接觸後,主戰的東江鎮對袁謀和的干擾愈發凸顯。在後金看來,袁崇煥與東江鎮同屬大明一個陣營,一個謀和,一個主戰,難以讓人取信。並且,東江鎮在後金有大量諜報人員,探知袁崇煥謀和信息反饋給明朝廷。這才有了寧錦之戰後,天啟帝“袁崇煥言款,所誤不小……”的評價。

所以說,袁崇煥殺毛文龍,既不是什麼統一事權,也不是什麼懲治不法,更不是為了防止毛文龍反叛。兩者之間的矛盾是無法調和的戰與和的矛盾,必然以一方徹底垮臺為結束。

這從袁崇煥任遼東巡撫後,面對後金大舉進攻東江鎮的丁卯之役,按兵不動,毫不牽制就可看出袁的險惡用心。東江鎮殘破,袁更是上書朝廷,要東江鎮移鎮蓋州。這是讓東江鎮放棄水軍長處,上岸與後金更緊密接觸,揚短避長,有借刀殺人的嫌疑。

崇禎朝復出,靠“五年平遼”取得崇禎帝信任,獲得巨大權力的同時,袁崇煥也給自己戴上了緊箍咒。促使他不惜鋌而走險,直接出手謀害毛文龍。


揚長而來


崇禎元年七月,崇禎召見袁崇煥,聽取其對付後金的意見。當時,袁說,給我五年時間,遼東外患可平,全遼可復。崇禎聽了十分驚喜。但一旁陪同的兵科給事中許譽卿心存疑惑,事後,他問袁:你有什麼胸有成竹的方案嗎?袁卻回答:聊慰聖心耳。也就是說,他只是寬崇禎的心。

許大驚,他說,皇上英明之極,你豈可浪對?到時按期責功,你怎麼辦?這時,袁崇煥才感到後悔。當崇禎再次召見時,袁崇煥立即對五年計劃提出了相當的條件:第一是要戶部保證錢糧;第二是要兵部保證武器;第三是要吏、兵二部保證給他用人上的主動權。

對這些近乎苛刻的條件,崇禎一一應允,並進一步賦予了袁崇煥便宜行事之權,賜給他先斬後奏的尚方寶劍。正是用這把尚方寶劍,袁崇煥處死了毛文龍。

當時,毛文龍坐鎮於皮島。皮島又稱椴島、東江,是位於渤海中的一座長十五里、寬十里的島嶼,它與鴨綠江口的獐子島和鹿島遙相呼應,呈三足鼎立之勢。

毛文龍原是杭州的一個無業遊民,三十歲時經其舅推薦給遼東巡撫王化貞,很快脫穎而出,一直升任到副總兵。此後,他率軍進駐皮島,利用該島的交通條件,召集流民,通商開發,幾年間就使該島“遂稱雄鎮”。皮島地處後金海上咽喉之地,當明軍在遼東的幾座重鎮相繼失守後,皮島的戰略意義更加突出。

應當說,毛文龍儘管有過殺良冒功的行徑,但他治理的皮島對後金仍是極大的牽制,朝廷——包括對政事一向不感興趣的天啟——都充分認識到了這一點,不僅把他提升為總兵,還多次派人前往慰問。

對毛文龍的作用,翰林院編修姜曰廣認為:“建州之有東江,猶人身之有蚤蝨也。撮之則無處著手,聽之則吮膚而不寧……使無東江,則彼得用遼人耕遼土矣。”也就是說,毛文龍像叮附在後金身上的一隻跳蚤,雖然不至於使後金為此喪命,卻可以不斷地騷擾它,使它不得安寧。

但坐鎮一方時間稍長,這隻跳蚤就變得不那麼容易控制了,朝廷上下開始對毛文龍由腹誹到口誅筆伐,而毛文龍本人,的確由於久鎮一方而變得驕橫不法。

其一,他幾乎把皮島駐軍變成了毛家軍——軍中擔任要職的,大多是他的子侄或義子;其二,他虛報兵額二十萬,其實不到五萬,其他十幾萬人的軍餉,大多數落入私囊;其三,他利用皮島地處海上要衝的優越地理位置,向來往商船徵稅,而這並沒得到朝廷授權。

袁崇煥對毛文龍的這些不法情況瞭如指掌,並且,這位有道德潔癖的忠臣在還沒有正式接觸毛文龍之前,就已經定下了應對之策。京城期間,錢龍錫和袁崇煥談天,問及如何處理和毛文龍的關係,袁崇煥脫口而出: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

不難看出,驅使袁這樣做的,當然不是個人私利,而是個人的道德好惡。他看不慣毛文龍的驕橫不法,更看不慣毛文龍對朝廷詔命的陽奉陰違。但無論如何,毛文龍罪不致死,更何況,大敵當前,毛文龍也算是獨當一面的方面大員,草率地加以戮殺,袁崇煥何其失策也。

袁崇煥到任後,和毛文龍關係極為緊張。他派官員到皮島對毛文龍進行審計,接著又宣佈海禁,不許商船徑直開往皮島。毛文龍當然不願就此服輸,他多次上書崇禎訴苦,但崇禎態度含糊,不肯表態。

毛文龍不願服輸,袁崇煥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就是“不可用”,不可用如何處置呢,那就是像他和錢龍錫說過的那樣:殺之。

袁崇煥以閱兵為名,於崇禎二年六月深入皮島。當毛文龍手下的將領前來參見袁崇煥時,袁當即煽動——毛文龍手下將領大多姓毛,有的是毛文龍子侄,有的是改姓依附——袁當著毛的面說:你們都姓毛,是出於不得已。像你們這樣的好漢,哪裡用得著這樣。我在寧遠前線的官兵,軍餉比你們高,都還吃不飽,你們在海上更加勞苦,軍餉卻更低,還要靠它養家餬口,我對此感到心酸。你們受我一拜吧。

毛文龍手下將領對袁崇煥一席話,既有幾分感動,又有幾分畏懼,古人所謂恩威並施,大抵如此。

就是在這次會議上,袁崇煥當眾宣佈毛文龍有十二大罪,這十二大罪真正沾得上邊的不過二三條而已,其他大多是捕風捉影的羅織之詞。

當天,毛文龍即遭斬首於帳前,死在他苦心經營了十年的皮島。毛的部眾被袁崇煥整編,毛家軍從此不復存在。處死毛文龍後,崇禎接報後大為震驚,史書上說他是“意殊駭”——雖然此前他賜予了袁崇煥可以便宜行事的尚方寶劍,但袁崇煥竟然在不作任何彙報的情況下,擅自處死一名獨當一面的高級官員,這不僅是越權,簡直就是擅作威福。

然而,崇禎也有他的苦衷,既然他剛把遼事全盤託付給袁崇煥,袁崇煥本人也立下了五年平遼的軍令狀,那麼,追究處死毛文龍之罪,不但毛文龍人已死而無濟於事,反而有可能影響五年平遼大計。也就是說,當崇禎迫不得已地下詔對袁崇煥的行為表示讚許時,這位君主的內心有一條基本底線,那就是袁崇煥必須兌現五年平遼諾言。

如此一來,袁崇煥相當於把自己推上了絕路,因為不要說五年平遼,即使五年內守住遼東,不讓後金勢力進一步滲透都得打大大的問號。

袁崇煥在請出尚方寶劍斬首毛文龍之前,當著眾人的面向著京師的方向叩首請旨:臣今天誅毛文龍以嚴肅軍紀,將領中再有如毛文龍者,必將同樣處置。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也像臣斬毛文龍那樣斬臣吧。

後來的事實證明,袁宗煥不僅被崇禎所殺,而且比毛文龍死得更為悲慘。史家談遷總結說,袁崇煥殺毛文龍乃是:“適所以自殺也”。


聶作平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被錢逼的,所謂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大英雄袁崇煥這時候就是沒錢了,所謂十二斬罪也是藉口而已。

所謂“窮兇極惡”在本題中拿來形容袁崇煥再貼切不過了。

崇禎一朝,大家都窮,獨袁崇煥最窮!為什麼?因為他有“五年平遼”這個業績許諾壓著,慢慢來?來不得!

“深挖洞,廣積糧”誰不知道呢?袁崇煥知道,可是他做不到。

也不能冤枉崇禎皇帝,崇禎是願意給錢的,可以說他能拿出來的全部拿出來給了袁崇煥了,畢竟“五年平遼”太有誘惑力了。

袁崇煥也知道崇禎盡力了,怎麼辦?

自己想辦法唄!打眼一望,嘿!有這麼個富翁呀!可以合理合法合情的“搶劫”!

毛文龍哥們,為了朝廷,為了百姓,對不起了,借你人頭一樣。

毛文龍有多富呢?

富得可以施行“深挖洞,廣積糧”這個政策。一直以來,毛文龍也是這樣做的,毛文龍的財政,軍事,人事,組織的獨立性,說他毛文龍是“海外天子”也不為過。

毛文龍從“李成梁的兵丁”起步,在遼東經營了一生。

毛文龍在遼東就好比李雲龍在山西,有的是“來錢”的招數,有的是“搶劫”敵人的便宜。

但是,李雲龍再“混”,再“跋扈”,遇到上級要調他的兵,徵用他的戰利品,讓他出錢出力的時候,李雲龍從來也不敢拒絕的,服從大局嘛!上邊“窮”,要你點東西應該的。你李雲龍的平安縣難道比山西重要嗎?比全國重要嗎?

毛文龍呢?“皮島”最重要,最大!從崇禎哪裡開始,已經決定了快馬加鞭,大幹快上,動員一切力量,徵用一切物質,擴大戰役,“五年內平遼”!

你毛文龍還躲在“皮島”深洞裡面,守著巨量的糧草,做“深挖洞,廣積糧”的美夢,該死不該死!

十二大罪第一罪: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專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

爾專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才是重點!

如果袁崇煥要錢有錢,要糧有糧,要人有人,他也可以自己組班子,自己吃自己,與毛文龍互相呼應,互相支持,各不相擾的,袁崇煥之前的主管遼東總務的大佬們全是這樣乾的。

比如孫承宗,孫承宗就是典型的“結硬寨,打呆仗,慢慢來,”政策,最符合毛文龍的脾性,也符合大明朝的現實。

可是,崇禎不幹,袁崇煥不幹,他們要乾淨利索麻利快。

毛文龍守著自己費盡精血積攢的財富軍品,也明確知道“平遼非五年之功”,面對一個毛頭小子崇禎和一個熱血書生袁崇煥的催逼,他選擇了抵抗!

毛文龍卒!


葭明通半瓶歷史


擅殺毛文龍是袁崇煥要命的罪責之一,也正是因為他殺了毛文龍這一舉動,為後來的史學研究愛好者們提供了一個無解的謎題。

於是針對這一謎題,殺毛文龍是對是錯,該不該殺,被人拿來討論了又討論。最終形成了兩個方面的論調。

正方:毛文龍該殺

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毛文龍一邊打仗一邊跟草原人做貿易,拿著朝廷的俸祿,卻作著站著茅坑不拉屎的舉動,實數該殺。

反方:毛文龍不該殺

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毛文龍雖然一邊做貿易一邊打仗,但是這夥人放在那裡,也是可以有效地牽制對方兵力的。

雖然上面兩方觀點都各自有理,但是,筆者以為也各有缺點。

筆者以為,歷史或許藏在中和這兩方面觀點的客觀中。

毛文龍這樣拿著朝廷俸祿不思報國,一心發展自己生意的行為確實該殺。

但是,後來的事情發展,證明,袁崇煥殺毛文龍殺得早了點!

袁崇煥不合時宜地殺毛文龍,最終演化為袁崇煥是不是投降了清軍這個問題。

雖然袁崇煥跟清軍深度探討了歲幣等,皇帝才能下令主持的建交問題,但是,他也沒能力直接繞過皇帝去給清軍送歲幣。

而且,如果袁崇煥跟清軍達成協議的話,袁崇煥也就沒必要跑回北京,進行保衛戰了!

所以說,老袁不想反,他只是想完成他跟皇帝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平遼東。

當他看到毛文龍不服管教且作戰摸魚的時候,終於亮出了屠刀,把毛文龍直接給砍了。

砍了毛文龍的結果是,失去毛文龍的毛文龍部隊直接因為主帥被殺而散掉了!


寡言悟裟


首先,毛文龍並非忠臣,反而已經逐漸脫離明朝控制,成為割據一方的軍閥了。

毛文龍所在的皮島,遠離明朝本土幾千裡遠,朝廷難以控制。毛文龍本人也很奸猾、不聽節制。他大肆浪費、貪汙軍餉,虛報戰功,大明朝廷對他一直都有不滿。

袁崇煥到皮島後,想要清點毛文龍部的人數、賬目,並派駐朝廷官吏,但毛很不願意。將領在外,通常都是由朝廷控制其財政、行政的。但毛文龍卻不願被上級束縛,可見他是有自立野心的。

毛文龍一直聲稱自己有部眾十萬。袁崇煥殺掉他後,清點人數,發現其部下士兵不到兩萬,加上家屬、百姓一共才4.7萬。可見這些年他貪了多少軍餉。這樣的人,配叫做忠臣?

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時候,列出了他的十二條必殺之罪。其中大多數都是沒問題的。

可以說,毛文龍早晚都會成為明朝的禍患。有史料顯示,袁崇煥殺掉毛文龍後,崇禎皇帝也是挺高興的。

按毛文龍的各種不法行為來看,他確實是該殺。但袁崇煥沒有皇帝的旨意,擅殺大將,也是不妥。也有不少人認為毛文龍有牽制女真人的作用,留著他更好。


國史拾遺


袁崇煥殺毛文龍,是以毛文龍犯下的“十二斬罪”為由,並且這些罪名毛文龍都是坐實的,從法理上來說,毛文龍確實該殺。

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袁崇煥登上了毛文龍節制的皮島地區,並且在閱兵期間,突然發難,在毛文龍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將其拿下,並且現場宣佈其“十二斬罪”:


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
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

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
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鬥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
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
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
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
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當斬。
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
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
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
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

根據袁崇煥所列出的“十二斬罪”,此時的毛文龍不僅不能被稱之為國之良將,儼然已經已經成為了整個遼東戰局的禍害,一方面,毛文龍侵吞軍餉、擁兵自用,耗費了國家大量的資源,在戰場上的功績確實乏善可陳;另一方面,毛文龍不僅以東江皮島之地為一己光謀私利,甚至目無法度、迫害商人、百姓,成為了“土皇帝”和“毒瘤”一般的存在。

特別是其中的第三條,毛文龍“牧馬登州”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根據《山中見聞錄》記載:

“春,文龍擁舟師掩至萊登,旌旗蔽海上,登人以為建州兵至,皆大驚”

並且《薊遼督師題本》中,也講述了毛文龍在登州的狂傲行徑:

“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

這種大逆不道之罪,僅此一條就可以治毛文龍死罪,而毛文龍在任期間吃空額、撈軍餉,消極抗敵,積極斂財,甚至有私通後金之嫌,這些行為也都引起了天啟、崇禎兩位皇帝的不滿。

所以,從法理上和毛文龍的過錯上來說,袁崇煥殺掉毛文龍真的一點都不怨。


那麼,毛文龍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什麼袁崇煥一定要殺掉毛文龍,這實際上與袁崇煥“五年平遼”的計劃有著密切的關係。

關於毛文龍的功勞,一直以來歸結為兩點。

其一,就是毛文龍創立東江鎮。

不同於其他明朝的軍官將領,他們所鎮守的區域是朝廷劃撥的,只有毛文龍的地盤是自己搶回來的。在天啟元年(1621年),毛文龍率兵去的鎮江大捷,後拿下皮島,就此開設東江鎮,為明朝的抗金開闢了新的根據地,同時也成為了後金的掣肘。

其二,就是毛文龍對於後金的牽制作用。

這一點也是對於毛文龍爭議最大的地方,毛文龍究竟有沒有起到很好的牽制作用。

實際上,所謂的牽制作用,應該分為三個時期。

在孫承宗經營遼東期間乃至之前的王化貞、熊廷弼的“經撫不和”期間,毛文龍都很好的發揮了牽制作用。

而在孫承宗經略遼東的後期開始,毛文龍對於後金的打擊和牽制,很大程度上已經開始“流於形式”,甚至在寧遠之戰期間,毛文龍竟然抗旨,拒不發兵,引得天啟皇帝大罵“牽制何在”。

在這之後,皇太極派阿敏進攻朝鮮,並且在鐵山之戰中,重創毛文龍,不僅奪取了毛文龍重要的糧倉和屯田地,更是將毛文龍的勢力徹底驅逐出了朝鮮。在此之後,毛文龍一方面是實力受到了打擊,而他也想著保存實力,進而採取了“消極牽制”,繼續殺良冒功的策略,另一方面則是利用皮島的地利優勢,進行營商和劫掠活動,中飽私囊。

所以這個時候還在一味的強調毛文龍的牽制作用,確實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實際上,在袁崇煥“五年平遼”的戰略中,東江鎮一直是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是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無法發揮其作用,而袁崇煥為了爭取毛文龍,爭取東江鎮,也是付出了許多的努力的。

起初,袁崇煥採取了較為強硬的態度,計劃挾制東江。

袁崇煥採取的最為直接的方式就是改變朝廷為東江發糧發餉的路線,改由登州直接發送給皮島,為經由山海關到寧遠,由寧遠再發給皮島,以此控制毛文龍的經濟命脈,迫使其服從自己的調遣。

然而毛文龍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出現了前文中所述的“牧馬登州”的一幕,讓所有人大吃一驚,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袁崇煥對毛文龍開始動了殺機。

在崇禎二年(1629年)五六月間,袁崇煥多次與毛文龍進行會談,但是每一次均以無功而返告終。

“牧馬登州”事件發生後,袁崇煥主動邀請毛文龍來寧遠謀劃軍事對策,同時與毛文龍交涉節制問題,遭到了毛文龍的嚴正反對。

之後,袁崇煥便藉著閱兵,深入東江鎮重地。在此期間,袁崇煥曾多次與毛文龍進行會晤,並且做出了巨大讓步,甚至提出了以撫順為界,分而治之的方案,只求毛文龍和東江鎮能夠支持整體的平遼策略,然而卻依然遭到了毛文龍的強烈抵制。更讓袁崇煥震驚的是,就在他提出讓毛文龍移防杭州的時候,毛文龍竟大言不慚的說出了佔領朝鮮的話語,割據一方的心思已經昭然若是。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袁崇煥看來,毛文龍已經是“無藥可救”,東江鎮在毛文龍手中,斷然是不會服從於自己,也不會成為自己所倚重的軍事力量,想要發揮東江鎮的作用,毛文龍必須要被處死。

於是,在閱兵現場,袁崇煥出其不意的將毛文龍拿下,宣佈其“十二斬罪”,並當場將其處死。

而在毛文龍死後,袁崇煥為其舉辦了隆重的葬禮,之後毛文龍的兒子繼續被委以重用,東江鎮的官兵在經過一輪優化裁剪後,軍餉待遇也得到了提升。而這一切,都是袁崇煥為了爭取東江鎮,使其能夠在“五年平遼”的戰略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在這樣的戰略背景下,毛文龍的死也就成為了必然。

只不過,未經請旨擅殺大將,觸動了剛愎自用、疑心頗重的崇禎的敏感神經,在加上毛文龍被殺後僅僅三個月,後金軍隊就直接越過長城包圍了北京,更是對崇禎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打擊,而這也直接導致了袁崇煥最終悲慘結局。


雍親王府


古樓藏書,殘卷論史!大家好!

袁崇煥殺毛文龍,其實就是為了將遼東軍閥化而已,因為毛文龍不聽他的!

回到當初平臺召對,袁崇煥對崇禎皇帝畫了一幅遼東的宏偉藍圖-----五年平遼!甚至口出狂言:

予我軍馬錢穀,我一人足守此!

當時給事中許譽卿私下問袁崇煥為何說五年平遼?有此一問太正常了,明眼人誰都知道五年平遼就是扯淡!



當年魏忠賢掌權時,曾籌集十五萬大軍給袁,結果袁被六萬八旗兵打的不敢出城,以當時的資源你不敢出戰,現在你就敢了?只靠守城能收復遼東嗎?寧錦防線你能修復,因為那塊地在滿清眼裡就是雞肋,否則你能把城修好?你敢去遼河那邊修城嗎?恐怕收復廣寧都沒法做到吧?

此時袁崇煥為什麼敢說五年平遼?因為此時袁崇煥已經決定要將遼東軍閥化。五年時間足夠把遼東軍閥化了,只有這樣,五年之後遼東不復皇帝也無可奈何了!

而病急亂投醫的崇禎居然信了袁崇煥的鬼話,要兵給兵,要權給權,賜尚方劍!莫大恩寵啊!



但五年內,戶部籌軍餉,工部給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調兵選將,須中外事事相應,方克有濟。

毛文龍是什麼人?毛文龍曾經也是有尚方劍的人,在遼東的勢力舉足輕重,袁崇煥要想遼東軍閥化,毛文龍必須殺掉!因為毛文龍不可能任由袁背逆朝廷!

後來己巳之變,已經證明袁崇煥對遼東軍閥化了,當京師被圍,崇禎已經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抓捕袁崇煥之後,祖大壽不顧京師安危,率兵撤離!朝廷已經失去了對遼東軍隊的控制權!



有人說袁威望太高了,純粹胡扯,假如是這樣的話,皇帝在遼東再派幾個跟袁權利相當的武將,一樣可以制衡袁,就是因為袁在遼東的絕對權利才造成了袁的軍閥化!而這一切都是從五年平遼開始的!

綜合來看,袁崇煥之所以殺毛文龍,其實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已!毛文龍是袁崇煥想軍閥化遼東的絆腳石,必須踢開,這樣才能保證袁崇煥計劃的順利實施!而後來的事實也證明,袁崇煥做到了,自此之後,遼東局勢極速惡化,後面的吳三桂也一樣不聽朝廷調遣就是明證!這支軍閥化的大軍,在明末已經超脫三股勢力之外----大明,農民軍,滿清!坐看天下風雲變幻!成為一支舉足輕重的力量,偏向誰,勝利的天平就會鍾愛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