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是好的,“天命”呢?中國古代救荒思想中的“天命主義”

中國大歷史的運行是通過革命完成的,“革”就是變革,“命”,初指天命,後來指王命,即帝王的政令或帝王的統治權。比如,江山易主、改朝換代,即推翻舊政權,建立新政權。古人認為,“王命”源於“天命”(上天的意志),故“革命”本質上是實施變革以應“天命”,這就是中國古人的“天命主義”。

一、天的至上性、精神性

荒政是古代制度化慈善的代表,體現了中華傳統實踐智慧。古人慈善實踐的根本動因是宗教信仰,慈善順應“天地之大德”,這種對“天”的信仰,是慈善家文化情懷的來源,行善是“以德配天”,歷代救荒思想史上,“天命主義的禳弭論”⑴一脈相承。其實,“天命主義”的道義觀是包含正義的,追求“人人各安其位”。

“天然”是好的,“天命”呢?中國古代救荒思想中的“天命主義”

古人的信仰具有天空向度

古代,災荒常常記載在“天文三志”中(如《五行志》)。這種原始觀測天象的記錄,因其和天意息息相關,故被視為國家機密不得昭告天下。

儒教是以“天”為信仰對象(至上神)的宗教。中國現代學者李安宅在《邊疆社會工作》中論及宗教信仰時,專門提到明代大儒王陽明。

利馬竇(Matteo Ricci,1552年-1610年)在翻譯《聖經》中的至上神God的時候,想用“天”,明朝大臣和皇帝不準,於是用“天主”。

和利瑪竇的理解不同,美國當代學者郝大維、安樂哲《漢哲學思維的文化探源》關於“天”有著如下的論述——

我們的結論是,“天”作為規定中國人的精神性的核心觀念,不能解釋為一個超越的範疇,為了使這一結論能夠成立,我們已經說得夠多了。這樣,[這一觀念的]英文翻譯,如”Heaven”、”Providence”或”God”顯然會造成誤解。⑵

《墨子》講“兼愛”,是中國慈善思想史上,和“仁義”同等重要的精神財富。《墨子》裡的天是有意志、可為人所法儀的天。而墨子的地位是儒家的反面,是勞力階級的哲學家,因此也是唯物主義因素比較多的先秦哲學家。前者的經典話語和後者的啟蒙話語是那麼地相牴觸!然而,在經典裡,儒家墨家的天是一樣的。特殊矛盾產生研究領域。

二、“天人之際”

“天”在《四庫全書》裡的應用情況,一共82064條,最多的一條有265處匹配。其中,天下:55571條;天子:37867條;天道:11674條;天命:10669條;上天:10598條。

古代“三才觀”中,最重要的,是天人關係。古代典籍中,有時將天與人(身)對舉。

如,王夫之《張子正蒙注·至當篇》:“身者,天之化也;德者,身之職也。”天人是相通的。

第一個提出“天人合一”的,是張載。其《正蒙·乾稱》:“天人一物,輒生取捨,可謂知天乎?”

漢儒董仲舒《舉賢良對策》“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他據《公羊傳》闡發“遣告說”,集天道災異說之大成。董仲舒認為“天人感應”,天和人同類相通,相互感應,天能干預人事,人亦能感知上天的意思。董仲舒把天視為至上的人格神,認為天子違背了天意,不仁不義,天就會出現災異進行譴責和警告;如果政通人和,天就會降下祥瑞以慰勵。

“天然”是好的,“天命”呢?中國古代救荒思想中的“天命主義”

中華書局版《論語譯註》(簡體字本),楊伯峻譯註

三、天命主義

傳統文化原典中,天與命時有並提:

《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孔子“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論語·堯曰》)宋儒講“天命之性”;等等。

既然天地之德如此深厚、弘大,天命主義就是“惟天命是從”。“天命主義的禳彌論”出現在中國古代荒政思想史上,就順理成章了。那麼,外國人怎麼看這個命題?今人對“天命”有何種哲學上的解釋?

(一)天是宗教之天,黑格爾、韋伯都這麼認為

黑格爾(G.W.F.Hegel;1770年—1831年)認為中國哲學實際上是宗教哲學,說:“中國人有一個國家的宗教,這就是皇帝的宗教,士大夫的宗教。這個宗教以敬天為最高的力量。”“‘天’有自然的意義。皇帝是萬姓的主宰——權力的依據——只有他是接近上天的。”⑶(第76頁)“在中國,個人並沒有這一種獨立性,所以在宗教方面,他也是依賴自然界的各種對象,其中最崇高的便是物質的上天。”⑷(同上,第175頁)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年-1920年)認為:“在中國,同全世界一樣,也明顯地出現了一位人格化的天神,有點像古希臘的宙斯,被周朝的創始人(武王)同地方神一併尊為二元的組合神。”⑸(第67頁)“中國的君主首先是一個大祭司,譯成倫理語言的古代神秘宗教的祈雨師。由於倫理理性化了的‘天’保護著一種永恆的秩序,所以,君主的卡里斯馬取決於他的德性。”⑹(第77-78頁)

列文森《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裡的“天”是宗教之天:“‘天命’為君主的統治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據,並迫使他們追求美德(而不是權力)與和諧之目的(而不是創造性的變化)。”⑺(第227頁)而他認為“追求‘天’和‘上帝’有著不同的起源。‘上帝’是商朝的一個概念,而‘天’的概念則出現於作為統治者的周朝,當時周朝統治者廣泛散佈‘天命觀’,以便在道義上證明周取代商是正當的”⑻(同上,筆者按:“天命有德”的觀念在《尚書》裡就有,甲骨文裡就有天。列文森錯了)於是,他認為 “宗教的特性揭示了天的內涵”⑼(同上)所以儒教之“天”不同於猶太教“作為超越的光照之下能見到的上帝。”也就只是“一種超然權力的幻想”。⑽(同上)

談到太平天國,列文森注意到“太平天國的名詞前面都有一個‘天’字——國都稱為‘天京’,士兵稱為‘天兵’,官員稱為‘天官’,這是因為‘天王’的權力來源於‘天父’。”他認為洪秀全“奉天命下凡”,“太平天國的‘天’指的是上帝。”⑾(第237頁)又區別了儒教和拜上帝教的“天命說”:“太平天國的‘真天命’一定不能用儒家的‘天命’來理解。”⑿(第238頁)“如果說孔子不願代天說話,是因為天不說話,那麼,洪秀全聲稱已具有代替人格化的上帝在人世間說話的權力。”⒀(同上)

(二)天命就是上帝的命令

古書中,天命主義的表述比比皆是:“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

“天然”是好的,“天命”呢?中國古代救荒思想中的“天命主義”

古書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一”(《墨子·尚同》)“一故神,兩故化,此天之所以參也。”(張載《正蒙·參兩》)等等。

對於天的觀念,古有“五號說”。許慎《五經異義》引《尚書說》:“天有五號:君而尊之,則曰皇天;元氣廣大,則曰昊天;仁覆閔下,則曰旻天;據遠視之蒼蒼然,則有稱蒼天。”其實都是一個天,擁有幾個稱號。

李申先生以宗教史治哲學史的代表作為《中國儒教史》,該書上冊第一章《儒教前史》裡就說:“在商周之際,天和上帝已經成了同實異名的概念,而天也就逐漸成了至上神的稱號,成了人們崇拜和國家祭祀的最高對象。”⒁(第11頁)儒教的至上神是上帝,天命就是上帝的命令。李申在《中國古代哲學和自然科學·自序》中說道:“在中國古代,支配人民社會行為的外在力量是天,起初是天神,後來出現了天道、天理。”又說,天的“其他意義,可說都是對自然界,對那個蒼蒼之天的認識中派生出來的。”⒂

(三)天命主義

漢儒董仲舒根據天人感應論,在《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中說:“治天下之端,在審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名者,大理之首章也。錄其首章之意,以窺其中之事,則是非可知,逆順自著,其幾通於天地矣。”既然曉得了天之“名”和“命”,就當稱頌、知道然後順從,這就是天命主義。

“天”就是“一”,所以具有最大的關聯性、能產性。在古代,既然“天命”成為“主義”,災害發生,往“天遣”上歸因,就不足為奇了。

“天然”是好的,“天命”呢?中國古代救荒思想中的“天命主義”

甲骨文中就有“天”

註釋:

⑴此概念見鄧拓著:《中國救荒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⑵(美)郝大維,(美)安樂哲著,施忠連譯:《漢哲學思維的文化探源》P.252,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⑶⑷黑格爾著、王造時譯:《歷史哲學》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版。

⑸⑹馬克斯·韋伯著、洪天富譯:《儒教與道教》,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

⑺⑻⑼⑽⑾⑿⒀(美)列文森著,鄭大華、任菁譯:《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桂林:廣西師大出版社2009年5月版。

⒁李申著:《中國儒教史》(上、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2月版。

⒂李申著:《中國古代哲學和自然科學·自序》,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4月版,這是李申先生以認識史治哲學史階段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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