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小區的停車位在公攤面積中,物業為什麼還要收停車費?

王先森254977518


從這些留言中可以看出物業和業主矛盾不可能調解,也不是什麼業主請物業公司管理服務而是一種強制性!所以建議把物業改為權力機構或物業警察局算了,免得說什麼為業主服務!


管少華1


這個問題問得很有水平,但真相卻很讓人無可奈何。

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小區的停車位在公攤面積內,按道理權屬在業主,物業收費是既無正當理由,也無法律依據,哪怕是和業主有個協議也成啊,沒有,一樣也沒有。這種收費卻一直存在著,你想抵制,還沒個說理的地方。

再回頭說了,不光物業收費讓人質疑,按理說小區的物業是業主的吧,有人進來先得跟業主打招呼吧,可奇怪的是,這物業進駐小區,和業主毛關係沒有。他們就這樣進了,小區業主反對無效。不僅如此,你還得向這群不明身份的人交錢,將他們養著,你到哪說理去。


老五有話說95983


不要故意的胡攪蠻纏,你是知道物業為什麼收費?物業肯定會告訴你的,只是不知羞恥的心不甘而已,公攤面積上的車位物業沒有另收費,一個車位最少賣十大幾萬,還另付保管費,你給了多少?物業收你百把一個月的是保管費和車位使用費,公攤的車位不是你的,憑什麼停車不給錢?人家沒車的業主就該免費給你停車?既然知道是公共的車位,肯定是需要人管的,比如象你們這些無賴業主,沒人管你們人家花錢能停了車嗎?停得起就花錢租車位,停不起就賣掉汽車騎自行車,小區停自行車不要錢的!


藍夕陽836


不論地上車位還是地下車位,都與公攤面積無關。這在《房屋測繪規則》中有明確規定,不是你想像和推測的事!

地面車位歸業主共有,但也不計入房子公攤面積,而稱為共有場地。

地下車庫大部分是人防工程,更不可能計入房子公攤面積。

只有一少部分地下車庫不是人防工程,《物權法》規定只要是規劃之中的,開發商與業主用合同方式約定轉讓辦法。

強調一下:共有不等於公攤面積!共有不是公攤!共有不是公攤!


執中bj1


首先澄清一下,共有(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共有面積指的是所有產權主共同佔有和使用的建築面積,而公攤面積則是指建築物內的共有面積按照各產權主專有建築面積佔建築物總建築面積比例進行分攤的部分。

根據物權法,居民小區的綠地(公共綠地、明示歸個人的除外)、到路(市政道路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而小區的單獨使用的地下停車位則不屬於業主共有,更沒有計入公攤面積。

題主所說的停車費,不知道指的是地面停車收費,還是地下停車收費。小區地上停車費,一般是車位管理費,通常每月幾十元或者一百多。地下停車位如果是已經購買了的車位,也會有管理費,一般在30元~150元不等。如果沒有買車位,那就是臨停或者租用車位,費用就比較高了,通常每月在150元~600元之間,與城市、地段、樓盤品牌有關。

地上車位的收益應屬於業主共有,可以用來補充物業費的不足,或者用於減免業主的公攤費用。地下已出售車位的收費則類似於物業費,主要用於地下停車場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支出。


小豬房論


小區物業管理收的停車費,從真正意義上來說是停車佔位費。小區物業管理開出的收據或者是發票,都不會寫停車費,而是車輛佔位費。(和小區內公攤面積無關,而不是房屋內的公攤面積)因為,這涉及一個原則問題:如果寫的是停車費,物業要對你停放的車輛負有管理責任,比如車輛的安全、劃傷、偷盜等產生的問題要負責;(比如你在外停放車輛,付的就是停車費,如車輛發生碰撞及事故,收費的一方是要承擔責任的)而車輛佔位費就不一樣了,因為只是車輛佔位,物業可以對上述情況不負責任,發生問題,物業方無保管責任。但你車輛有損失後,車主可報警,物業有責任配合警方調查處理。所以,佔位費和停車費有著根本上的區分,物業所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也是二樣的。


郭龍根


地面車位無論是不是公攤,或者是不是共有,收費都是是合理的。而作為業主,該計較的不是收費是否合理,而是所收費用的支出是否合理。地面車位無論是公攤還是共有,它都不是某一個業主的,也分不出那一塊地是那一個業主的。正是由於這些特殊情況,無論你把車停在小區內的那個地方,你在享有自己權利的同時,你也在傷害其他無車業主的利益。你只計較公攤,共有,你停車該不該交費,你卻不考慮其他業主的利益,這是不合理的。只要在公攤,共有區域停車,就該交費,只是所收費用,除去一部分人工費和管理費外,剩餘部分必須根據業主的公攤面積衝抵業主的物管費,只要這樣才是合理的,才能是小區每個業主得到實際利益。


大山庸人


首先我要更正一點,小區裡關於車位這塊所收的只有兩個費用,一個是車輛佔地費,一個是車位管理費,從來沒有什麼停車費,更沒有存車費,下面我介紹一下收費原因和目的

1.車輛佔地費,就是汽車因需停放所佔用這塊地的費用,這個費用裡不包含理賠或者保管,雖然部分小區(不包含有產權證的車位)的全體業主買房子都公攤了這筆錢,但是沒有車或者沒搶到車位的業主怎麼辦?他們也花錢了!

所以現在出臺的政策就是車位費要歸還全體業主或者物業公司將車位款項用於公共區域維護並公開車位費用途!

2.買了產權的車主需要繳納車位管理費(物業費並沒有包含進地庫),這筆費用用於地庫的消防設施,監控及道閘設施,地庫照明,地庫衛生的維護與保養上!


爭取平常心吧


小區停車費嚴格意義上應該叫停車管理服務費,收多少應該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協商。

停車管理服務是有必要的,如果小區沒有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或許會是業委會組織業主自己管理,但無論如何管理費用都會產生。停車場維護/維修、衛生清潔、消防(水、排煙)、排水,都需要管理服務,無費用誰給你做?

其實停車場費用中應該像住宅物業管理費一樣,包含維修基金,這個資金項目專款專用,要不然停車場設施需要維修或更新時根本沒有開支的地方。


草獅子


一,車位照明費;

二,車位監控設施費;

三,進出設施及使用費;

四,車位清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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