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有遠見的父母,對孩子都有點‘狠’”!這句話是很多公號製造爆款的核武器,乍聽起來有幾分道理,

如果在“狠”上再解釋一句:在教育孩子上,有自己的原則,從不心軟不退讓。就更讓人心服口服了。

事實上,這句話不知誤了多少父母!

元旦剛過,知名育兒大V粥悅悅就因為對待孩子“狠”且“講原則”上了熱搜。但帖子一發出,就遭到了一大波質疑,有網友說:“你這不是教育,是欺負孩子!”

著名育兒專家張思萊教授更留言:你違法了!

究竟是怎麼回事?

事件經過

事情是這樣,這位大V一家計劃週末去珠海長隆玩,出發前,她對孩子們提出要求:出發前必須完成當日學習任務,否則留在家裡。結果,她家6歲的二女兒沒有完成。

不細想,這個規則很尋常,“嚇唬”一下孩子而已,哪個父母真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但她真的這麼做了……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孩子嚇得抓狂,媽媽卻不慌,教給一個6歲的孩子怎麼燒開水,別餓著。

孩子一個人在家,媽媽採取的“保護措施”是: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期間,鐘點阿姨和鄰居都表示很擔心,甚至主動提出幫忙,兩次被這位博主謝絕。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為了表明自己“獎罰分明”,這位媽媽“說到做到”,孩子被一個人留在家裡直到深夜12點半。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事後媽媽說出了自己的“故意”:這次給老二的教訓算是“殺雞儆猴,以儆效尤”……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看到這篇帖子我的第一反應是:這位媽媽真“狠”,很多網友跟我的感受一樣,並沒有盲目同意她的“自我欣賞”,但說實話,真心替這篇帖子點讚的6.2萬個網友捏把汗。

全家外出,把自己一個人留在家,這個孩子心裡怎麼想?

帖子發佈後,很多網友留言:“懲罰”孩子,可以要求孩子在高鐵上把作業完成;或是別的孩子去外面玩,但她必須在酒店完成作業再去玩;即便取消了孩子的出行計劃,也要留個人在家照顧她。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最怕的,就是把她一個人留在家——孩子會覺得自己被拋棄了!

要我說這已經不是懲罰了,是用父母的強勢“馴服孩子”。“馴服”是出於控制,它的最終目的是讓孩子怕、讓孩子產生恐懼。

在恐懼與壓迫下,可能會逼出天才,但更有可能讓孩子的內心失色,離幸福越來越遠。心理學家曾奇峰說過:“嚴苛的教育制度的結果,就是給心理諮詢行為源源不斷的提供了病人”。

網友也評論:你親手給女兒編織了一個噩夢,還沾沾自喜。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我不知道孩子會不會有心理陰影,產生心理創傷,但孩子一定會覺得難過、“心裡不舒服”,她的情緒會影響她的感受,而感受會讓她產生某種認知,也許這個認知是:我必須做得很好,媽媽才會愛我;也許這個認知是:我不值得被愛……

最後,認知會變成她的意識、潛意識,成為她生命的一部分。

把6歲孩子單獨放在家,合法嗎?

我的一位同事,小時候有次爸爸媽媽不在家,自己劃光了兩盒火柴,萬幸的是,沒有引起火災;這篇帖子勾出了許多人童年不好的記憶: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6歲的孩子一個人在家,媽媽先後謝絕了阿姨和鄰居的照顧,僅僅通過視頻監控關注孩子的情況。講真,萬一發生意外,遠在異地的父母,除了眼睜睜地看著事情發生,什麼事也做不了!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張思萊教授說的沒錯,我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明確規定8歲以下孩子不能無人看護

同樣的事,發生在美國,如果父母必須出門,把孩子單獨留在家裡就得請“babysit”,直譯的話就是陪孩子坐著,其原因就是:在美國很多州,讓12歲以下兒童單獨留在家裡是違法行為。如果這種情況被發現或者鄰居舉報,孩子就有可能被警察帶走,父母可能面臨的起訴是“危害孩子安全罪”。

對於危險,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是0,要麼是100%。

家裡並不代表就沒有危險,用開水沖泡粉絲可能發生燙傷,電插頭,可能讓孩子觸電;如果居住在高層住宅可能造成孩子失足等等。

所謂監護人,就是要保護孩子、遠離危險,多少家長因為麻痺大意、缺乏安全意識,導致孩子受到健康生命威脅,自己痛苦一生,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即便犯了錯,也要跟孩子站在一起

最後我們來說說規則。

每個家庭都會設立一定的規則,讓孩子具有規則意識,是避免孩子犯錯或者規範孩子行為的好方法,也是讓孩子對自己行為負責的鍛鍊。但家庭的規則不是針對孩子的,而是家庭中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的,才叫規則,這是規則的第一個特徵。例如規定孩子每次看電視只能30分鐘,那麼對於父母而言,也應該遵守30分鐘的時間,否則孩子就會覺得規則不公平。

這件事中,只有孩子不完成作業會受到懲罰,而父母無論做任何事,都不負擔後果。如果是家長耽誤了行程,該如何解決呢?

規則的第二個特徵是:如果違反規則,就要承擔後果。請注意,是後果,而不是懲罰。很明顯,這位博主的措施屬於懲罰,而且是孩子難以承受的懲罰。

後果和懲罰有什麼區別呢?如果現在外面在下雨,孩子不願意撐傘非得淋雨,感冒了就是後果。對孩子吼“不撐傘晚上不許吃飯”就是懲罰。後果和事件一般有直接的邏輯聯繫,叫做“自然後果”。而懲罰沒有,懲罰是權威的,家長說了算的。

如果愛孩子,希望孩子具有對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應該讓孩子體驗自然後果,而不是用懲罰的方式。

以愛之名的懲罰,就是單方面的“我是為你好”,就像糖衣炮彈,包多厚的糖衣,它都是殺傷性武器!

育兒博主懲罰6歲女兒,獨自留家中|網友:別這樣欺負孩子

如果你希望家是孩子的避風港,不要粗暴地對待孩子。

記住:永遠跟你的孩子站在一起!永遠跟他一起面對問題,一起想辦法解決!而不是在旁邊說著風涼話:,擔任著審判者的角色:“看吧,你錯了,錯了就要被懲罰,我可都是為你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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