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精神領袖和總統到底是如何分工的?

大東北的小豆包


伊朗精神領袖不在政府任職,所以和伊朗總統談不上什麼分工。但伊朗精神領袖的位置卻高於伊朗總統,伊朗總統在精神領袖的領導之下。

按說總統是一國的最高元首,為什反而被精神領袖領導呢?這要從伊朗的政治體制說起。


1979年,伊朗爆發了伊斯蘭革命,伊朗人民在宗教領袖霍梅尼的領導下,推翻了伊朗巴列維王朝的君主體制。新成立一個政教合一的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霍梅尼因為領導革命有功,被推選為伊朗首位最高精神領袖。

宗教領袖多大權力呢?伊朗憲法規定,伊朗的“領袖”,也就是最高精神領袖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伊朗的武裝力量,伊朗的立法、司法、行政和外交部門都在精神領袖領導之下,這等於是事實上的總統。

從任期上來說,總統任期只有四年,最高精神領袖卻是終身制。所以說,總統雖然管理著國家的日常事務,但遇到原則性問題和重大事情,最後拍板的還是精神領袖。


一個伊朗人要想參選伊朗總統,首先要通過“憲法監督委員會”這道關。“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通過了才可以參選,選舉結果出來後,還要這個委員會認定投票有效,最後還有一道關,精神領袖認定通過,得到精神領袖任命,才能在議會宣誓就職。

總統就職以後是不是就能按照自己的意願組閣了呢?

且慢,政府各部門的一把手總統是沒有權力任命的,只能由精神領袖任命。總統只有任命副職的權力。 連內閣各部部長都無權任命的總統,權力大小可想而知了。


關於總統和精神領袖的關係,我們不妨從前總統內賈德和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的“過招”中來了解一二。

2009年,內賈德連任總統,就職後馬上開始組閣,他決定由原來的副總統希姆.馬少伊為新內閣的第一副總統,但此舉卻招致精神領袖哈梅內伊的不滿。哈梅內伊先是通過其它渠道施加影響,未果後親自出面阻攔,內賈德不得不收回成命。第一次交手內賈德就弄得灰頭土臉。

第二次“過招”內賈德仍然是憋屈得很。 那是在兩年後,2011年4月,伊朗幾家半官方的媒體報道了一則消息,說內賈德的情報部長穆斯利希向內賈德提出辭職,內賈德批准了。可僅僅幾小時,伊朗官方通訊社就報道消息說,穆斯利洗繼續擔任情報部長一職。因為哈梅內伊不許他辭職,什麼理由,哈梅內伊不說,反正就是不許你辭職。

(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和前總統內賈德坐在一起,可以看到兩人不平等的地位)

簡單的說,就是情報部長和總統有矛盾,總統勒令情報部長辭職,可是最高領袖一句話,就能把總統的意願當個屁放了。

伊朗總統雖然於精神領袖相比權力小了很多,但也不是個擺設。在國家日常事務中,不管內政、外交和經濟領域,總統還是有決策權的。也可以貫徹自己的執政理念。

比如內賈德思想激進,上臺後伊朗就加速核武器研製,全力支持哈馬斯,所以他在任期間,跟西方的關係很緊張。 繼任的總統魯哈尼比較溫和,上臺後推行建設性的外交政策,跟西方的關係就有所緩和。總統還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響伊朗的內外政策的。

總而言之,在伊朗,精神領袖在大事上說了算,其他事情都歸總統管,伊朗總統角色更像是總理,有總統之名,無總統之實啊。


小約翰


雖然被叫成了“精神領袖”,但並不是真的僅僅在精神上“領袖”一下,人家是有實權的。

比如,2017年,“反美鬥士”前總統內賈德,正躍躍欲試準備再次競選伊朗總統時,被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一句話,給輕鬆取消了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到了2018年1月,又因為有煽動騷亂(2017年底的伊朗反政府抗議活動)的嫌疑,被伊朗政府逮捕,據說現在已經獲釋,但因為觸怒了哈梅內伊,內賈德幾乎難有翻身的餘地。

(早年哈梅內伊與內賈德同框,看座次,已經很說明問題了)伊朗精神領袖和總統到的角色分工,早在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就已經定好了。

此時,第一任精神領袖霍梅尼為伊朗設計了一套非常獨特的政治體制——政教合一,神權高於一切。國名呢,就叫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古老的伊斯蘭與時髦的“共和國”,就這樣被強行結合了,好不穿越。

在伊朗,神權居於世俗政權之上,精神領袖任期終身,負責統領一切,領導一切,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總統候選人的資格要最高領袖授權,選舉之後,也要由最高領袖任命才合法。在伊朗,最高領袖可以參與制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執行,具體的監管機構叫做“憲法監護委員會”,而正是這個憲法規定——“最高領袖的絕對權力不容更改”。

更值得一提的是,最高領袖可以宣佈戰爭還是和平的總動員,因為,他老人家是軍事力量實際最高統帥。

再看伊朗總統,是憲法意義上的國家元首,掌握最高行政權力,由選民投票選舉產生,最多兩屆,主要負責經濟和行政事務。同時,伊朗的憲法也規定,伊朗的最高領袖的地位要高於總統。

這麼看,其實,兩位的關係類似於一個集團公司的兩個領導,董事長和總經理。總統是總經理,給最高精神領袖(董事長)打工,後者只有在前者授意和“憲法監護委員會會”監督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鐵打的精神領袖,流水的總統。表面上看,伊朗選民享有充分的選舉權,其實,那也是在宗教的容忍範圍之內進行的。比如,當改革派深得民心,看似有贏得議會多數可能時,保守的宗教人士通過憲法監護委員會,在選舉之前,直接廢除改革派人士的參選資格,把改革派擋在議會之外,來保證保守派控制議會。甚至,即使改革派佔了議會多數席位,一旦憲監會認為通過的議案違反伊斯蘭教義,一樣會宣佈相關議案無效。當然,這都是伊朗政治活動跟最高精神領袖意見相左時的遭遇。

所以,最高精神領袖才是伊朗議會的和總統幕後的真正大BOSS。

舉個例子,現任伊朗最高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就曾經於1981到1989年擔任伊朗總統,當時,霍梅尼病逝後,原來的總統就繼任了最高領袖,屬於高升了,顯然就是最高領袖>總統的意思。現任總統,教士出身的魯哈尼貌似也有這個“資質”,起碼從著裝上,已經很看齊了。

(伊朗總統魯哈尼與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同框,單看著裝,還真有點傻傻分不清;不過再看座次,一下子就清楚了)
不過,要說一點的是,雖然伊朗的最高精神領袖要從從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專職宗教學者)中產生,但他並非只是伊朗伊斯蘭教信徒的“最高領袖”,而是針對所有伊朗公民的,即,跨越種族、宗教信仰的,所謂“人民的最高領袖”。

伊朗也是個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國家,主要居民除了佔90%的伊斯蘭什葉派外,還有伊斯蘭教遜尼派、基督教(主要是亞美尼亞裔)、拜火教(最早的古波斯帝國宗教)和猶太教。比如,針對伊朗境內的7萬多猶太人,伊朗議會就專門為他們專門留有一個永久議員的位置。

(精神領袖拜訪猶太教堂,同猶太教拉比相談甚歡)
下圖,2015年聖誕節,哈梅內伊走訪看望了伊朗的基督徒“烈士”家屬,和烈士母親,一位基督教老婦,在小聖誕樹旁合影。

大家看場面組合,伊斯蘭什葉派教士哈梅內伊、基督教聖誕樹、基督教老太太、伊朗基督教青年烈士遺像和前最高精神領袖霍梅尼的照片,似乎在非常努力的向外界說明什麼.......

本人文章一律原創,拒絕他人抄襲、任意轉載,如遇到類似“白鹿野史”、“堅持不懈創作的人”這種全部照抄者,一定投訴到底!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伊朗的精神領袖和總統到底是如何分工的?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明白:伊朗的政體及精神領袖和總統是如何產生的?伊朗1979年成立共和國,實行政教合一制度。



伊朗的精神領袖,又稱為伊朗革命領袖,它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最高領袖。他和伊朗總統同時是國家元首,但不是政府首腦。根據伊朗國家憲法規定:伊朗精神領袖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在宗教領域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伊朗精神領袖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任期終身,除非辭職或被罷免。但在理論上可以由同一個議會彈劾。雖然專家會議是由公眾選舉產生,不過在選舉前,一個由伊朗精神領袖任命的憲法監護委員會將對選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憲法規定:精神領袖由一名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擔任,領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權力部門。事實上是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


伊朗的總統是根據伊朗的憲法明文規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的位置在最高領袖之下,但他是國家正式的最高領導人,即國家元首。因為伊朗實行總統內閣制,所以總統也是國家的政府首腦。最高領袖擁有廣泛的權力,職權包括制定國家大政方針並監督其執行,擔任武裝部隊統帥,宣佈戰爭、和平和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廣播電視局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伊朗的總統經選舉產生後必須經領袖批准方可生效,領袖可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裁決罷免總統。


伊朗的總統則主要是行政部門的首長,主要職責是向人民及最高領袖和議會負責。伊朗總統如果辭職則需向領袖遞交辭呈。這就是伊朗的精神領袖和總統的具體分工。你認為對嗎?




探尋真相,豐富自己。歡迎評論!


西秦懶仙


伊朗的精神領袖通俗易懂的理解“伊朗國的當家人”;總統是“管家人”。兩人都是“國家元首”。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成功後,國家政體是“宗教合一”的政權結構,有過去的“君主制”轉化成“宗教制”國家,其實也是一大進步,本質上伊朗是個民主國家,不過外界特別是西方敵對國,抹黑伊朗說是“專制獨裁”國有失公允。


伊朗的精神領袖是選舉產生,並不能“世襲”,且能被彈劾讓位。有一點必須是“伊斯蘭教什葉派教法學家”,才有資格參選精神領袖。

伊朗精神領袖是宗教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領導人。由專家委員會選舉產生,有無資格參選需經伊朗最高立法監督機構“憲法監督委員會”審查,這個委員會在精神領袖的領導下展開工作,有些美國參議院的味道吧!憲法規定精神領袖是終身制,但也可以被彈劾讓位或自己辭職。

伊朗最高精神領袖廣泛的實際權力有:制訂國家大計方針並監督其執行,他是武裝部隊的統帥,能宣佈戰爭、和平和發佈總動員令,下達全民公決令,可任命或罷免總參謀長、伊斯蘭革命衛隊總司令、廣播電視局長和司法總監等官員。


伊朗總統是選舉產生,但須經精神領袖批准方可上任,領袖可以根據議會或最高法院的表決罷免總統。

總統是行政部門的最高首長,向全民和最高領袖及議會負責,如果總統辭職需向精神領袖遞交辭呈。

大家不可認為,伊朗的最高領袖沒有機構監督約束,那就錯了,他受“專家委員會”監管,該機構有80多人組成,政界、宗教界的大佬是成員,有點“顧問委員會”的味道,有權力彈劾領袖讓位。

伊朗總統管他的組織機構是,議會、憲法監督委員會、精神領袖等。總統的工作是讓政府有序運轉,執行精神領袖制定的大計方針。

總之,伊朗“政教合一”的國家政體,還是比較科學、互相監督合理運轉的政權框架。與中東的君主國要民主許多的政權體制。也是為什麼美國等西方敵對國家處心積慮抱團顛覆40年都未能如願的主因。


何由之


1979年,霍梅尼推翻了伊朗王朝,建立伊斯蘭共和國。霍梅尼建立的共和國制度,在各位部長之上是“總統”,而總統之上則是終身制“精神領袖”。第一任領袖當然是霍梅尼本人,相對來說總統換屆則比較頻繁。

在霍梅尼時代,精神領袖就是至高無上的國家統治者。而總統則是領袖下屬負責具體事務的政府首腦,執行領袖的意志。當時霍梅尼的左膀右臂,拉夫桑賈尼先擔任內政部長,再擔任議長,哈梅內伊則先擔任國防部長,隨後擔任總統。在這一時期,哈梅內依雖然手握大權,但他的權力都是霍梅尼給的。如果霍梅尼不支持,他這個總統是當不下去的。


1989年6月3日,霍梅尼去世。年輕的共和國出現權力真空。這時拉夫桑賈尼正擔任伊朗的軍隊總司令,是數一數二的實權派,也是爭奪領袖寶座的有力競爭者。拉夫桑賈尼這時候主動推舉總統哈梅內伊繼任領袖(直到今日還是),而自己則擔任二把手總統(從1989年到1997年)。這樣,哈梅內伊和拉夫桑賈尼的聯盟迅速穩定了伊朗局勢,鎮壓了反對勢力,並推出了戰後重建計劃。

雖然此時伊朗還是按照領袖第一,總統第二的格局分配權力,但與霍梅尼時代已經完全不同。作為第一人的哈梅內依,和作為第二任的拉夫桑賈尼,其實屬於政治同盟關係。雖然排序有高低,實際上並無絕對的從屬關係。

所以在此後的政局中,這種二元化領導格局產生了一些內部摩擦,這在霍梅尼時代是沒有的:

總統拉夫桑賈尼是改革派,雖然師從霍梅尼,觀點卻比較開放。他主張擴大私有化,發展市場經濟,加強與西方的對話,減少輸出伊斯蘭革命。

而作為領袖的哈梅內伊更加“保守”一些,他強調要保持伊斯蘭革命政權在經濟上的主導地位,堅持革命衛隊和伊斯蘭教基金會支持伊朗經濟,並還是想繼續輸出伊斯蘭革命,不惜與美國和西方繼續對抗。

這樣,一對昔日同生共死的戰友,走到了分裂的邊緣。最終,拉夫桑賈尼逐漸被哈梅內依架空,淡出政局。

但是,他依然擁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1997年總統八年任期屆滿,拉夫桑賈尼支持改革派政要哈塔米接任總統,但同時,依然和老戰友哈梅內伊往來密切。接下來的八年裡,代表改革一派的總統哈塔米和代表保守一派的領袖哈梅內伊,兩者關係越來越緊張。而拉夫桑賈尼則居中調解。伊朗政壇就這樣形成三駕馬車的局面,倒也能維繫穩定。

2005年哈塔米任滿後,上臺的總統是強硬保守派代表人物內賈德。這樣一來,原先“左右對峙”的局面變成了哈梅內伊和內賈德兩個強硬派聯手,拉夫桑賈尼進一步被邊緣化。2013年,拉夫桑賈尼支持下溫和保守派人士魯哈尼在2013年當選新一屆總統。


由上面的大致經過我們可以瞭解,伊朗的精神領袖是國家的最高元首,但他的權力是否對二把手總統具有壓倒優勢,也要因人而異。霍梅尼可以完全把持總統的人選,讓總統聽命於他,但哈梅內依則不能決定總統人選,還可能遭到既非領袖、也非元首的拉夫桑賈尼制約。總統則確實只是一個行政職位,他能夠有多大的能耐,其實是取決於他在總統職位之外獲得了多少擁躉,有多少勢力。


巴山夜雨涮鍋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伊朗,全稱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屬於西亞中東大國,國土面積大概16萬平方公里,排名世界18位。

伊朗是典型的政教合一國家。自1979年霍梅尼領導穆斯林革命以後,伊朗就從一個世俗國家。而徹底成為一個宗教國家,以《古蘭經》
最為國家一切最高準則。即神權高於一切。

現任伊朗的最高領袖和最高領導者是哈梅內伊,(該職務必須由什葉派人員擔任)作為最高領袖,他是伊朗武裝部隊最高統帥。有權提請罷免總統。最高領袖任職終身。自願離職不在此列。

伊朗總統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負責國家行政事務。對內對外代表伊朗。由全體公民直接選舉產生。可以連任一屆。


清水空流


伊朗體制曾經是一個偉大發明,即霍梅尼的「伊斯蘭監護政府」。這裡的關鍵詞是【監護】。霍梅尼本意是界定宗教和世俗的界限,倒不是一上來就搞政教合一。這是大多數人的誤解。如下:

一,宗教與世俗之間的平衡點

監護,就是霍梅尼找到的平衡點。該詞來源於阿拉伯語的Wilayat,本意是對弱者的保護和照顧。這個詞是中文翻譯極好的詞彙,中文「監護權」,按《民法通則》的說法,就是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這類「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具有的一種全面責任。

在毛拉們看來,世俗知識分子和政治家、活動家,總是捨本逐末,幼稚任性如同小孩。他們很容易用世俗那些低檔的知識去反對宗教傳統。所以,毛拉們有必要對世俗政治做最後一道防護,並承擔責任。世俗政治家不懂根本之道,眼光短淺,容易像小孩一樣犯錯。所以,作為監護人,毛拉們有義務監督他們。

由此,霍梅尼發明了「法基赫的監護」,即政治學上的【伊斯蘭監護政府】。他不反對共和制國家,但要求政府像小孩對家長一樣彙報大事,小事則給小孩自己做主。所謂大事,正如每個家庭一樣,什麼事都可大可小,全看家長怎麼看待問題。

平心而論,霍梅尼已經是非常明哲的智者了,他在宗教與世俗之間尋找的平衡點是很不錯的,已經非常不容易了。他並不是頑固不化的保守派,因為他同時也讚賞共和制,反對極端的「代理管治」政教合一、軍民合一。

二,具體運作:爸爸和長子

霍梅尼驅逐世俗化王朝之後,建立了「伊斯蘭監護委員會」,其首長即【最高領袖】。這個職位的主要形象就是【總教長】,他是一個父親、一個保護人、一位教師、一名法官,也是一個戰士。它的權力是籠統的,但同時又有一定界限。

很明顯,在這個監護人之下的「長子」,即共和國總統,是非常難當的。可以在新聞裡看到,總統有時會依偎在最高領袖的懷裡,親切的稱呼一聲【爸爸】。最高領袖則輕撫總統的額頭,說一聲【辛苦了】。

他們之間的分工,因此就完全展現了。總統的行為只要符合伊斯蘭教法的主要精神,就會有很大的自由,因為再厲害專斷的父親,也不好無故干預一個賢明的、無可挑剔的長子。如果他這樣做了,委員會的其他叔伯輩的大佬就有機會覬覦最高領袖的寶座了。除了這層之外,總統的獨立事務權也是真實存在的。

所以,如果你做了伊朗總統,一定要搞好學術,吃透伊斯蘭教法,在大原則上讓最高領袖無話可說。一旦你被世俗的政治學迷惑,尤其是搞什麼精神解放之類的,那就等於加大最高領袖的權力,到了一定程度,他可以像捏死一隻螞蟻那樣毀滅你。

很可惜,最高領袖一直是德高望重的偉人,一般人很難挑戰他的權力。假設五十年後,監護委員會不再有壓倒性的人物,總統權力就會逐步增大。


歷史咖啡


最近美國製裁伊朗石油,回答這個問題很適合,正好可以普及有關伊朗的常識。寫個1000多字。

伊朗本質上是一個宗教治國的國家,也就是說一切行動聽指揮。聽誰的指揮?就是最高領袖。其實嚴格意義上講,應該叫最高宗教領袖,因為他是代表真主在大地上管理世人的,是從宗教角度考慮的最高權威。

這就是伊朗成為宗教國家的原因。

木叔去伊朗使館的時候,使館最醒目的地方一定要懸掛最高領袖的畫像的,去世的第一任最高領袖霍梅尼的畫像也要一同被懸掛,以示尊敬。

最高領袖在伊朗是說一不二宗教集團的最高首腦,圍繞他的還有一些宗教學者,叫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可以選舉出最高領袖。但目前伊朗40年裡只有兩位最高領袖,所謂的選舉也只是選出了哈梅內伊。

而選舉也算是走過場吧,因為他是前任霍梅尼指定的接班人。專家委員會投票的結果不用想也知道。而專家委員會平時給最高領袖出謀劃策,甚至有些意見是集體意志,最高領袖也不能過於獨斷專行。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最高領袖對國家來說是最高意志,但是在統治集團,也就是教士集團內部,還是受到制約的。

那麼除了這套宗教體系之外,就是行政體系。行政體系的最高首腦就是總統。

所以這個角度上看,總統類似別的國家總理。因為他上邊還有個婆婆,就是最高宗教領袖。最高領袖對總統的任命具有決定權。

主要體現在兩點:

第一,最高領袖管理一個叫憲法監護委員會的機構。這個機構負責對總統候選人的資格進行篩選。

那麼教士集團不喜歡的人,比如過於西化的人,他們會將其剔除的。留下的人裡,再來給老百姓選舉。

所以如果最高領袖不喜歡某個候選人,可以名正言順地在這個環節將其踢掉,來扶植自己喜歡和中意的人競選。

因此,伊朗的選舉並不是很民主的,老百姓也好,總統候選人也好,都不是自由表達意見的,只能在最高領袖監督下進行。

第二,總統的相關工作雖然對議會負責,但直接對最高領袖彙報。

不久前總統魯哈尼就在議會差點遭到彈劾,因為最近美國製裁伊朗,導致該國經濟情況嚴重惡化,使得伊朗的各種社會矛盾疊加,讓議員們很不滿。

目前已經有4位部長被彈劾或者辭職了。魯哈尼在議會接受問詢的時候,回答了5個問題,有4個被議員們認為不及格。

但是就在議員們想彈劾他下臺的時候,最高領袖對此表示了異議,最終魯哈尼倖免遇難。當然未來一旦美國製裁再次嚴格,導致伊朗內部的情況更加嚴重,甚至老百姓要造反的話,哈梅內伊這個最高領袖,很可能會拋出魯哈尼,讓他辭職,當替罪羊。


你如何看待伊朗的有趣政體?


木春山談天下


伊朗總統魯哈尼是保守派。奧巴馬時期,他在紐約聯大發表演講,坦露核談判誠意,還和美國總統互動交流,傳達外交善意。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對魯哈尼紐約之行的評價有褒有貶。

伊朗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實行神權政治,政治權力推行法基赫的監護原則,國家最高領袖是終身任職的伊斯蘭法學家,從1989年開始就是阿里.哈梅內伊擔任,他擁有實權,任命所有主要的國家和宗教機構的領導人,還可以宣戰。他控制了司法部門、武裝力量、秘密警察、情報機構、電臺和電視。他比伊朗總統權力更大,並能阻止任何改革。

在這樣的體制和前提下,伊朗的總統可以由民主選舉產生,總統人選帶有不確定性,可以是激進的前總統內賈德,也可以是現任的魯哈尼,一切順從民意。伊朗的總統組織政府,是最高執行者,其職能像我們通常理解的總理,只是他在名義上能代表國家出訪和發言。但他的言行不能作為國家的政策參考,所以才會有哈梅內伊對他有褒有貶之說。

伊朗的啟示在於,即使在政教合一,神權政治的威權主義國家中,仍可能實現真正的民主選舉,選出國家元首。伊朗是所有波斯灣國家中最具民主制潛能的國家。


Moses顧


與世界上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總統是伊朗的國家元首,但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根據伊朗憲法規定,總統只是二號人物,頭號人物是擁有最高權力的最高領袖。通俗講,伊朗最高領袖是公司的董事長,終身制,總統是公司的總經理,高級職業經理人。

一 特殊的伊朗政體

1979年,伊朗在伊斯蘭革命後,推翻了封建統治,趕走了國王,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也就是宗教和世俗政權一起管。

這個宗教和世俗政權一起管的人被稱為最高領袖,如第一個最高領袖就是霍梅尼,他主導發動伊斯蘭革命,對抗美國。在兩伊戰爭中堅決應對伊拉克,在伊朗聲望特別高,以至於其去世幾千萬人送行。

現在的最高領袖是哈梅內伊。

最高領袖擁有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利,包括宗教和政府,只要最高領袖不同意,政府就別幹了,他們是終身制的,直接幹到死為止。

最高領袖畢竟也不是三頭六臂,需要助手,那就是總統了。

如果將伊朗看作一家公司,最高領袖是董事長,那麼總統就是職業經理人了。

雖然憲法規定伊朗一切大事都是最高領袖說了算,但總統畢竟是憲法規定的第二號人物,手中掌握的資源和權力也不少。

從事實來看,誰當伊朗總統,將會對國家的內政外交產生重大影響,比如說在魯哈尼的前任、強硬保守派內賈德執政時,伊朗奉行的是反美反西方的對抗性政策,對內則實施嚴格的伊斯蘭保守政策,整個國家幾乎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而溫和派魯哈尼一上臺,很快風向就變了。在魯哈尼主導下,伊朗主張與美國和西方緩和關係,2015年還達成了歷史性的核協議,這在內賈德時代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總統給最高領袖打工,內政外交的基調還能做主,只要不是瞎搞,最高領袖也不會干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