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原東家被指違約 遠東智慧能源發起6.83億仲裁

福斯特原東家被指違約 遠東智慧能源發起6.83億仲裁

新京報訊(記者 林子)遠東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能源”)對福斯特的併購案如今引發爭端。

1月8日晚間,智慧能源發佈公告,近日,智慧能源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支付補償款、逾期補償利息、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合計人民幣6.83億元,本次仲裁已被上海仲裁委員會受理,目前尚未正式開庭審理。

公告顯示,2015年7月,智慧能源與蔡道國、顏秋娥、蔡強簽訂協議,收購江西遠東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遠東電池”“遠東福斯特”)100%股權。購買協議約定了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補償義務: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西遠東電池經審計的累計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2.58億元。而在前述應收賬款中,對於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蔡道國、顏秋娥、蔡強各主體同意按實際未收回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向江西遠東電池進行補償。

根據約定,這筆補償需由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於公司針對江西遠東電池2017年度審計報告出具之日起3個月內以現金方式向江西遠東電池支付。每逾期一日,按應支付補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江西遠東電池支付利息。

而自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按上述約定向智慧能源補償未收回應收賬款賬面價值之日起,江西遠東電池將上述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給蔡道國、顏秋娥、蔡強,由蔡道國、顏秋娥、蔡強享有相關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根據《購買資產協議》,如違反協議相關約定,蔡道國、顏秋娥、蔡強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

2018年4月,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江西遠東電池《2017年度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遠東電池經審計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人民幣 5.40億元。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需根據《購買資產協議》約定向江西遠東電池進行補償人民幣5.40億元。

但是,截至公告日,蔡道國、顏秋娥、蔡強尚未補償,智慧能源表示,對方已構成違約,為維護公司利益,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連帶支付江西遠東電池補償款人民幣5.40億元,並支付逾期補償利息(暫計至2019年12月31日為人民幣1.42億元)。此外,智慧能源請求法院裁決蔡道國、顏秋娥、蔡強連帶支付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共計91.49萬元。

資料顯示,遠東電池(遠東福斯特)成立於2009年,是國內領先並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鋰電池電芯製造商,公司18650圓柱鋰離子電池產銷量居中國第一、全球第三。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自從在2015年被遠東智慧能源攬入旗下之後,福斯特發生一系列變動。

工商信息顯示,2015年12月7日,福斯特集團更名為遠東福斯特,法定代表人由蔡道國變更為蔣承志。蔣承志正是知名企業家、遠東系實際控制人蔣錫培之子。

2019年12月25日,智慧能源發佈公告,為實現品牌升級,全資子公司遠東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將名稱變更為“江西遠東電池有限公司”,並於2019年12月24日取得了新的營業執照。

2019年12月31日,新京報報道,遠東電池管理層悄然發生人事調整,總經理從蔡棟變為鄭正和。

智慧能源此前在2015年一份公告中披露,蔡棟為福斯特創始人蔡道國和顏秋娥的子女。

新京報記者 林子 編輯 程維妙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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